关于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收费问题的复函
汕价函[2011]200号
海丰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X线计算机体层(64排CT)扫描等收费价格的请示》(海价〔2011〕130号)悉。经请示省物价局,现复如下:
省物价局、卫生厅粤价〔2006〕131号文“2103”项“说明”规定:“CT单次多层(14层以上)扫描加收10%”,省物价局、卫生厅在定价时已充分考虑CT设备多排数等因素。因此,你县彭湃医院64排CT收费,按市物价局、卫生局《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及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汕价〔2009〕3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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