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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火灾自动报警远程监控系统收费标准的批复
2012-06-29 13:34 来源: 发布机构: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汕价函[2012]75

汕尾市广通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要求重新核定我市城市火灾自动报警远程监控系统收费标准的报告》悉。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建立和开通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有关问题的复函》(汕府办[2009]161号)有关规定,并参照省内有关城市的收费标准,现就我市城市火灾自动报警远程监控系统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和标准

对纳入城市火灾自动报警远程监控系统的单位(企业和部门)收取系统安装费和系统维护服务费。

(一)系统安装费:按用户管理性质和以安装火灾探测器的数量选用相应功能型号的监控器(含一台联网设备和必须的辅助线路、设备安装调试等全部费用)。具体如下:

序号

联网设备名称

型号

计量单位

系统安装费(元)

1

消防网络监控器(60个探测器以上)

JK-TX-GST5000/VIDEO

19500

2

消防网络监控器(60个探测器以上)

JK-TX-GST6000D

19500

3

消防网络监控器(60个探测器以上)

JK-TX-GST6000D/GPRS

19500

4

消防网络监控器(60个探测器以内)

JK-TX-GST1000

17500

5

火灾报警控制器(30个探测器以内,可兼作消防网络监控器使用)

JB-QB-GST100/TCP-128

14500

(二)系统维护服务费:收费标准以用户的监测器数量进行分类,具体标准如下:

探测器数量

收费标准

每终端最高限价

服务内容

探测器在15个(含15)以下

 

135元/月

1、对每个网络用户的各种火灾探测系统,消防设备进行日常检测、监控、维护及综合信息处理,对用户单位的消防值班人员实施24小时的监控管理。                                              2、为用户及时处理联网监控设备的各种故障,每月编制联网监控设备检查计划。随时现场检查,跟踪设备运行状态,包括现场值班情况,详细记录检查结果,及时解决检查发现的问题等,使用户报警系统等消防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测、接警、报警、分析等功能始终处于最佳状态。

探测器在16-30个

11元/个.月

290元/月

探测器在31-100个

9元/个.月

780元/月

探测器在101-300个

6元/个.月

1500元/月

探测器在300个以上

5元/个.月

4400元/月

二、以上收费标准由提供服务的营运企业向纳入我市城市火灾自动报警远程监控系统的用户收取(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福利院等部门减半收费)。

三、以上收费标准从2012年7月1日起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后,你司应将一年实际运营成本报送我局制定正式的收费标准。

四、你司要做好收费的宣传、解释和公示工作,不提供服务不得收费,并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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