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2009学年度市城区学生运动鞋价格及有关问题的批复
汕价[2008]87号
市城区物价局、教育局:
报来《关于学生运动鞋价格及有关问题的请示》(汕市区价字[2008]14号)悉。
根据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纠风办《关于规范全市中小学“一费制”以外收费的通知》(汕价[2004]27号)的规定,结合校鞋价格成本的审核情况,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2008-2009学年度“越豪牌”学生运动鞋最终销售价格:小学双色底棉布运动鞋38元/双,中学双色底仿皮运动鞋48元/双。上述价格已含税金和发行费用,属最高限价,可以下浮,但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提高价格或再加收费用。
二、你区学生运动鞋推荐选购范围限定市区中小学校,农村中小学校不得推荐选购。
三、你区物价、教育部门应加强对校鞋的质量和价格的管理监督,确保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和质价相符。对于降低质量,变相提高校鞋价格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学生运动鞋选购属中小学“一费制”以外可选择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不准硬性强制学生统一购买。有关学校应将学生运动鞋价格公示,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
汕尾市物价局 汕尾市教育局
二 〇 〇 八 年 八 月 二 十 二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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