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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公路桥梁专业技术人员察看国道G324线 海丰路段大液(二)桥情况
  • 2018-06-25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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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6月14日,海丰县公路局养护人员在公路巡查中发现国道G324线海丰路段大液(二)桥左幅桥梁主梁出现断裂险情,市公路局立即将情况上报省公路事务中心。6月15日,省公路事务中心派出桥梁养护工程师刘英科长到现场察看情况,并召开现场会,市公路局陈燕洲副局长以及养护科、安全科负责人陪同检查。




    国道G324线海丰路段大液(二)桥左幅桥梁建于1992年,为 T型梁桥,共8跨,跨径为2×16米+6×10米,全桥总长98米,桥宽15.8米。该桥经过20多年使用,且长期受超载超限车辆严重影响,左幅桥梁第八跨第四、五片T梁出现断裂、砼剥落造成桥面沉陷的情况,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市、县公路部门接到险情报告后,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对该桥左幅进行封闭交通,按规范要求布置交通安全提示标志,使用附带警示灯的施工围栏进行围闭,在桥头两段增设太阳能黄闪灯和减速震动标线,右幅桥梁增设行车中央分隔标线,确保车辆安全通行。




    在现场会上,省公路事务中心刘英科长对此次桥梁险情处置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巡查到位、发现及时、措施有效,要求当前重点要做好大液(二)桥安全防护工作;同时,就如何做好危桥改造工作提出两意见:一是各管养单位要充分利用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加快“十三五”国省道公路桥梁建设,提升中央和省级投资补助标准等有利政策,加强危桥改建项目储备,大力推进危桥改造力度,积极消除辖区内危(旧)桥;二是各管养单位要加强桥梁检查,及时调整桥梁技术状况,充分利用公路桥梁管理系统做好危桥变更、计划申报等工作,进一步缩短项目审批时间,提升工作效率。陈燕洲副局长就做好大液(二)桥改造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按照规范要求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和绕行指引标志,并加强现场值守,保障桥梁安全通行;二是海丰县公路局抓紧委托检测机构、设计单位开展该桥病害检测和勘测设计等前期工作,确保早日动工建设;三是加强桥梁安全隐患排查,迅速落实人员对其他桥梁再次进行仔细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处理,确保桥梁运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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