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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项目各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代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深刻吸取全国近段时间的消防安全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6年重点任务》工作要求,继续深化“安全专家下基层服务帮扶促安全”行动,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4月20日至24日,市代建中心聘请第三方工程咨询机构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对在建工程开展“五一”节前防汛及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检查评估,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先后对14个在建项目:汕尾市福利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养老工程)、汕尾市区西片区吉祥路八路段市政项目、汕尾市中心城区地下排水管网升级改造和城市内涝治理工程、汕尾市文化中心项目(公共文化设施项目)、深汕中心医院二期建设项目(科研教学楼、宿舍楼)、深汕中心医院二期建设项目(肿瘤中心、感染楼、发热门诊)、汕尾市工人文化宫及配套工程、汕尾市中央商务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标段、汕尾市林伟华中学新建文体中心及校区改造工程、汕尾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建设项目、 国道G228线陆丰上英至海丰城东段改建工程TJ02合同段、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扩建项目(新校区)、汕尾市区金町湾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医院北路、海星路北段、栖星路)、深汕中医医院(汕尾市中医医院)进行施工现场和内业资料等检查,严格依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 版)》《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55023-202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标准》GB/T50720-2011(2025版)、《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T46-2024等规范标准,重点围绕人员履职、脚手架、施工用电、起重机械、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关键环节,共发现文明施工和各类安全隐患207项,其中部分项目存在违反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严重问题。
项目综合得分分布在71分-86分之间。得分排名前三名分别为:第一名,汕尾市文化中心项目(公共文化设施项目),86.81分;第二名,深汕中医医院(汕尾市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86.75分;第三名,国道G228线陆丰上英至海丰城东段改建工程TJ02合同段项目,85.72分。得分排名最后三名的分别为:深汕中心医院二期建设项目(肿瘤中心、感染楼、发热门诊),78.98分;汕尾市林伟华中学新建文体中心及校区改造工程,77.46分;汕尾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建设项目,71.18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①合同金额6.05亿元,大于4亿元,未配备安全总监(具有初级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仅3人,人员配备不足,不符合2亿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少于3人,且每增加2亿元,应当至少增加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汕尾市中心城区地下排水管网升级改造和城市内涝治理工程)。②合同金额4.14亿元,大于4亿元,未配备安全总监(具有初级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汕尾市中央商务区基础设施建设第三标段)。③总建筑面积21.3万平方米,大于10万平方米,未配备安全总监(具有初级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深汕中心医院二期建设项目(肿瘤中心、感染楼、发热门诊)。④项目合同额4.88亿元,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仅配置2人。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施工作业特点、安全风险以及施工组织难度,按照年度施工产值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议增加人员至4名。(国道G228线陆丰上英至海丰城东段改建工程TJ02合同段项目)。⑤项目总建筑面积16.96万平方米,大于10万平方米,项目安全总监未持有初级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扩建项目(新校区)等。
施工用电不规范:①电箱内存在多个私拉充电(汕尾市福利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养老工程));②三级箱引出电缆未设置套管防护(汕尾市林伟华中学新建文体中心及校区改造工程);③三级箱接地导体及PE线设置在积水中、开关箱放置不可靠,无法打开(汕尾市文化中心项目(公共文化设施项目));④三级箱箱体与箱门间跨接线断开(深汕中心医院二期建设项目(科研教学楼、宿舍楼));⑤总配电箱部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时间(0.5s)与额定剩余动作电流(300mA)乘积超过30mA·s(汕尾市工人文化宫及配套工程);⑥照明用电与动力用电混设、三级箱一路电缆自下部漏保上端接出,未经过漏电保护器(汕尾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建设项目)等,部分项目还存在 “无PE端子板”“一闸多接” 等违规情况。
模板安全隐患:①模板支架拆除人员未提供安全技术交底签字版资料,无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资格证(架子工)证件、飘板部位支模架无承载力验算,且下部无回顶(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扩建项目(新校区));②回顶支护加固,未按专项方案要求施工、轮扣架梁底立杆跨距与方案要求不符、轮扣架(已浇筑)局部扫地杆、水平杆缺失,部分立杆独立等风险。(汕尾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建设项目)
脚手架安全隐患:①外架部分连墙件拆除(汕尾市福利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养老工程));②作业架抛撑已拆除、开口处未设置横向斜撑(深汕中心医院二期建设项目(科研教学楼、宿舍楼));③作业架扫地杆、水平杆多处断开(汕尾市工人文化宫及配套工程);④部分项目还存在内外架相连、立杆基础为悬挑梁或悬挑板,下部未设置回顶等风险。(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扩建项目(新校区))
特种作业与设备管理缺失:①现场无信号工指挥吊装,工人私自吊装(汕尾市林伟华中学新建文体中心及校区改造工程);②现场挖机未进场未收,机身无验收牌和挖机安全操作规程(深汕中心医院二期建设项目(肿瘤中心、感染楼、发热门诊));③施工升降机安全装置失效、利用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塔机安装采用汽车起重机,未明确站车位置和行走路线,未对支撑面、行走路线的平整度、承载能力进行验算(汕尾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建设项目);④塔机安装专项施工方案,涉及高空作业,无防高坠安全技术措施、塔机司机室安全监控系统(设计制造出厂配置)失效等风险。(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扩建项目(新校区))
消防动火作业不规范:①金属切割加工场所易产生火星,未及时配备4A类别灭火器(汕尾市福利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养老工程));②一级动火申请人和审批部门描述与广东省2021版省统表动火作业不一致(汕尾市林伟华中学新建文体中心及校区改造工程);③动火作业时附近未配备灭火器,未见现场监护人(深汕中心医院二期建设项目(科研教学楼、宿舍楼));④室内消火栓消防水未接通,室外临时消防水管径不符合要求(汕尾市工人文化宫及配套工程);⑤现场切割线管动火作业未提供动火申请(汕尾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建设项目)。
高处作业防护不足:①工人临边作业,无挂绳安全带、移动操作平台高宽比超限且未设置防倾覆措施(汕尾市福利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养老工程));②作业处井口防护缺失(汕尾市中心城区地下排水管网升级改造和城市内涝治理工程);③操作平台(幕墙打胶)未设置防护栏杆,无验收牌(深汕中心医院二期建设项目(科研教学楼、宿舍楼));④悬挑卸料平台一端支撑在外脚手架上受力(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扩建项目(新校区)),部分项目还存在使用简易木梯等违规行为。
(二)排名后三名的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1、汕尾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建设项目:架体稳定加机械安全核心风险突出,外架立杆基础为悬挑阳台板,下部未设置回顶,无基础承载力验算;施工升降机左笼吊笼门电气安全开关不起作用,吊笼门打开后吊笼仍然可以运行;吊笼首层平层时,下限位开关已经动作,即利用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外架个别立杆底部垫板缺失,立杆悬空;项目经理严刚(中铁建工)变更,需尽快完善手续;二级箱一闸多接,照明用电与动力用电混设;外架基础在飘板上,且下部未设置回顶,未提供飘板部位的承载力验算;现场切割线管动火作业未提供动火申请,动火作业未配备4A类别灭火器,无监护人等。
其他隐患补充:抛撑斜杆底部悬空,部分抛撑基础位于土质滑移面;三级箱一路电缆自下部漏保上端接出,未经过漏电保护器;塔机全臂长安装(65m)变幅卷筒不同运动方向的两钢丝绳之间未至少空留1个绳槽等。
2、汕尾市林伟华中学新建文体中心及校区改造工程:基坑内汽车吊支腿下陷严重,无汽车吊吊装方案,无汽车吊支腿部位基础承载力验算;钢筋采用汽车吊吊装,现场无信号工指挥吊装,工人私自吊装;基坑局部已开挖到底,挂网喷锚未及时跟进;基坑监测点无点号标识,无保护措施,现场未见SW1、SW3、CX1等监测点;一级动火申请人和审批部门描述与广东省2021版省统表动火作业不一致等。
其他隐患补充:未提供电工巡视检查记录、接地电阻、电器绝缘强度及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水泵开关箱箱门与箱体间跨接线断开;排水沟未延伸至东侧及东南、东北角等。
3、深汕中心医院二期建设项目(肿瘤中心、感染楼、发热门诊):总建筑面积21.3万平方米,大于10万平方米,未配备安全总监(具有初级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基坑安全等级为二级,未对深层水平位移(土体位移)进行监测;现场挖机未进场未收,机身无验收牌和挖机安全操作规程;医院排污管和管井未加强保护,旁边坡面已存在滑移;基坑二级放坡上部未及时坡面防护;多处电缆延地面敷设或穿过积水处,未设置套管防护等;锯木机开关箱无跨接线,无PE端子板,未做保护接零。
其他隐患补充:防汛应急方案未体现临时救援避难场所位置,及容纳人员数量,应急物资未体现水泵和砂袋等基本防汛物资;基坑北侧水泵开关箱、大基坑西北角二级箱箱体与箱门间跨接线断开等。
四、隐患问题成因分析
一是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虚化,安全重视程度不足。多数项目未按工程规模、造价及面积足额配齐持证安全总监与专职安全员,管理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安全组织架构缺失,源头管理严重缺位。
二是监理单位监督履职不到位。监理单位未有效发挥旁站、巡视监督作用,对专项施工方案未完成编制就投入使用、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范等问题未及时制止,隐患整改跟踪不力。监理巡查把关不严,对重复性、习惯性违规问题约束不力,叠加汛期、高空作业等特殊工况,风险防控措施不完善。
三是安全管控体系不健全,方案执行流于形式。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未严格落实专项方案,存在承载力未验算、搭设及拆除不规范、设备未验收投用等问题。临时用电、动火作业未严格执行审批制度,用电布设混乱、消防器材缺失、监护不到位,标准化作业要求未落地。
四是日常排查整改机制失效。监管力度不足,项目部日常巡检流于形式,对脚手架破损、用电隐患、边坡滑移、有限空间遗漏等问题未及时发现整改。
(一)立即整改要求
限期整改:各项目需在安全隐患排查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内完成问题整改,其中部分涉及重大事故隐患问题需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经建设、监理单位验收合格方可复工;整改情况需形成书面报告报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备案。
重点管控:针对有限空间作业,需立即补充专项培训、配备防护设施并设置警示标志;脚手架、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源,需重新组织验收,不合格的立即停用整改;压实主体责任,补齐安全管理人员,确保持证上岗、在岗履职;严控危大工程、临时用电、动火作业等关键环节,规范操作流程。
健全安全管理体系,配齐管控人员:各项目须严格依照工程规模、合同造价及规范标准,足额配置持证安全总监及专职安全员,杜绝人员配备不足、证书不符、注册单位不一致等问题。压实项目经理在岗履职责任,完善人员变更手续,杜绝管理人员脱岗、履职虚化。同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细化岗位职责,常态化开展安全巡查,从源头夯实管理基础。
规范现场专项施工,严控关键风险:严格落实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及验收流程,模板、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必须按方案施工,完善承载力验算、回顶加固等措施,及时修复破损杆件,严禁立杆悬空、内外架混用等违规行为。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等设备需完成验收备案,配齐安全防护装置,规范吊装作业流程,配备专职信号指挥人员,杜绝设备带病作业、违规吊装。
整治临时用电及消防动火隐患: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落实 “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整改一闸多接、用电混接、线缆裸敷、积水接线等问题,补齐PE端子板、跨接线等防护配件,定期检测漏电保护装置。规范动火作业审批流程,统一资料填报标准,作业现场配齐合规灭火器材,落实专人监护,确保消防水源、管网管径符合临时消防要求。
强化作业人员管理与防护保障: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严禁无证开展架子、起重等作业,作业前全面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加强高处作业、有限空间、边坡施工管控,配齐安全带、防护栏杆、井口封堵等防护设施,完善有限空间警示标识与隔离措施。汛期项目需加固边坡防护,落实监测措施,储备防汛应急物资,防范土体滑移、坍塌事故。
加大监督检查与闭环整改力度:施工单位需立即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实现问题闭环销号。监理单位要强化过程监督,加大关键工序、高危作业巡查频次,及时制止违章操作。同时常态化开展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提升作业人员风险辨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升项目整体安全管控水平。
各参建单位必须进一步夯实责任,紧盯近段时间的强降雨、强对流等突发天气情况,做好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广东省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穿透式监管系统相关要求健全项目内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严格依规足额提取、规范使用资金,切实把安全生产费用政策转化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实际举措。我中心将对安全工作不重视、安全管理不到位和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的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不断加大违约处理力度,约谈法人代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亮牌通报。
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2026年5月11日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