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110千伏莲花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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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1 11:15
-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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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汕尾110千伏莲花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金湖路段人造沙滩对面,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217586, 传 真:0660-332038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尾110千伏莲花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站址位于汕尾市海丰县城东镇(大水坑村北面);线路途经汕尾市海丰县城东镇。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 |
项目概况 | 汕尾110千伏莲花输变电工程变电站站址位于汕尾市海丰县城东镇(大水坑村北面)(东经115°19′49.131″,北纬23°00′20.702″),线路工程经过汕尾市海丰县城东镇(110kV海公甲乙线路解口入莲花站(公平侧)线路:起于110kV莲花站(115°19′49.353″,23°00′21.226″),止于110kV海公甲乙线路#29附近解口点(115°20′20.638″,23°00′39.330″);110kV海公甲乙线路解口入莲花站(海丰侧)线路,起于110kV莲花站(115°19′49.565″,23°00′20.275″),止于110kV海公甲乙线路H点电缆终端塔(115°20′5.460″,22°59′50.827″))。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1)变电工程:110kV莲花站,站址征地面积为6493m2,其中站址围墙占地面积为3333m2,其余为边坡、进站道路等。莲花站为主变户外、GIS设备户内设置,本期新建2台40MVA主变压器,110kV架空出线4回,10kV电缆出线24回,无功补偿电容器组2×2×5Mvar。 (2)线路工程:新建110kV海公甲乙线路解口入莲花站(公平侧)线路:新建110kV双回同杆(双回钢管杆)架空线路路径长1.55km,其中新建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2×1.535km,新建单回架空线路路径全长约1×0.015km,导线截面采用300mm2;新建110kV海公甲乙线路解口入莲花站(海丰侧)线路:新建110kV双回同杆(双回钢管杆)架空线路,长约2×1.5km,导线截面采用300mm2。拆除现有110kV海公甲乙线#24-#29段架空线路2×1.3km。 项目总投资79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 |
环评机构 | 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
污染源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采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噪声保护措施、施工扬尘保护措施、施工废水保护措施和施工固废保护措施等,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二)营运期 (1)废水。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和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水质标准要求后,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 (2)废气。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3)噪声。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由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5)电磁影响。项目营运期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频率为50Hz时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4000V/m、100μT的要求。 (6)环境风险。项目营运期应采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汕尾110千伏莲花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