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八届汕尾市委第八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市委5个巡察组分别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城区人民法院、城区人民检察院、陆丰市人民法院、陆丰市人民检察院、海丰县人民法院、海丰县人民检察院、陆河县人民法院、陆河县人民检察院等10个被巡察党组进行了“一对一”反馈。市领导王辉华、陈亮、翟伟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及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参加巡察反馈会议,对被巡察党组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各被巡察党组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但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有的单位党组履行主责主业不够到位,在服务中心工作、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高案件质效等方面仍有差距;有的单位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单位党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党组议事决策机制不够规范,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单位党组落实上一轮巡察整改力度不够,屡改屡犯、整改不彻底等问题仍较突出。
反馈要求,各被巡察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谋划推动“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抓手,要综合用好巡察成果,深入研究解决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推动深化改革,促进标本兼治,以整改实效检验政治忠诚、彰显司法担当,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反馈强调,各被巡察党组要以更强烈的责任意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对反馈的问题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形成整改台账,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确保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抓、全员参与抓整改的工作格局。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机构要凝聚监督合力,以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筑牢巡察整改的纪律防线。
各被巡察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均表示,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实的作风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紧扣“西承东联桥头堡、东海岸重要支点”全新发展定位,锚定“再造一个新汕尾”总目标,为我市“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奋力推进汕尾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还收到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相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方面处理。(通讯员 黄金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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