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召开。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逯峰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军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决定》。会议指出,出台这一决定是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公民健康的重要举措,为我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会议强调,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落实决定要求,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各级人大要加强对决定实施的监督检查,推动各项防控责任、防控措施的高效落实。各级人大代表要身体力行,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疫情防控工作,示范带动广大群众投入到爱国卫生运动和疫情防控工作中来,筑牢病媒生物防控防线。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进行了人事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宏伟、李惠文、吴国华、吴城鑫、曾繁文出席会议。副市长周小壮,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同志,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