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气象水文部门监测,我市雨情水情趋于平稳。根据《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决定于6月17日10时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加强值班值守和会商研判,落实防汛重点领域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危险区域安全管控和转移避险人员安置管理工作,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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