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针对部分资源匮乏、资产稀缺、资金短缺的“三无”村集体发展难题,积极探索“国企带村”改革模式,依托海上风电等重大优质项目,以市属国企为纽带,引导集体经济薄弱村整合资金、集中参投,构建起“政府引导整合、国企专业运营、集体抱团参投、收益稳健共享”的发展机制。目前,全市已整合80个村的扶持资金3935万元,集中购置国企项目股权收益权,每年为参股村集体稳定增收约160万元,探索出一条财政资金与国有资产高效联动、扶持资金安全增值的新路径。
在资金整合方面,我市改变以往扶持资金“撒胡椒面”、试点项目“单兵作战”的传统模式,而是实施“起底存量+引导增量”策略,将原本分散于多个村集体的3935万元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化“零”为“整”,实现补助资金从“分散输血”到“集约造血”的根本转变。通过全面起底2019年至2024年各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资金使用情况,逐村逐项梳理项目运营状况,精准锁定因经营不善、定位不准导致效益低下的项目资金,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依法依规进行归拢归集。同时,在2025年度新增试点项目申报中,坚持“自愿参与、效益优先”原则,通过前置效益评估、强化政策引导、阐明效益对比等方式,积极推动评定效益较低的项目资金整合抱团参投。
在利益联结机制上,我市通过“央企+国企+村集体”三级联动,用好用活市场机制和金融工具,为薄弱村打通收益可观、风险可控的“理财式”增收渠道。一方面,搭建统一运营平台,明确由市交通投资集团作为受托主体,发挥国企管理优势和项目资源优势,统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等资金,通过专业化资本运作保障资金安全增值。另一方面,设计清晰投资路径,村集体将整合资金投入市交投公司,定向购置该公司持有的中广核海上风电项目股权的收益权。这种模式既让扶持资金与优质国有资产深度绑定,使村集体能够分享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稳定收益,又通过国企专业团队负责项目运营,有效隔离村集体直接面对复杂项目经营的市场风险,解决了村集体“不会干、不敢干”的顾虑。此外,建立双重收益机制,创新实行“投资收益+捐赠扶持”的分配模式,村集体除根据项目运营情况按投资比例享受分红外,还可从市交投公司设立的“助推百千万发展资金”及“6·30”助力乡村振兴捐赠中获得额外扶持,形成“保底+分红”的结构,既保证村集体有稳定的预期收益,又为收益增长预留了空间。
在风险防控方面,我市着力构建全链条保障体系,确保运作规范、村集体资金安全。制定出台《关于国企带村抱团助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全程引入合法合规性审查,对关键环节逐一把关,明确各方权责,确保合作框架有据可依、权责清晰,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同时,完善全程监管机制,建立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部门协同联动的监管体系,对资金流向、项目运营、收益分配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与定期审计,市交投公司定期向参投村集体通报项目运营情况,做到收益透明、账目清楚,牢牢守住资金安全与资产保值增值底线。规范有序退出机制,充分保障村集体自主权,投资期限满后,村集体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自主选择继续合作或终止合作,确保村集体资金“进得来、出得去、有保障”。
“国企带村”改革模式的创新推行,不仅为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能,也为财政资金与国有资产的高效联动提供了有益探索。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化这一模式,推动更多村集体实现稳定增收。(记者 罗瑞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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