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汕尾市城乡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近期公布实施,为汕尾城乡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以下简称三线)规范管理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据介绍,《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围绕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2+9”工作安排,锚定“西承东联桥头堡、东海岸重要支点”全新发展定位,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三线乱拉乱挂、强弱电线路搭挂缠绕、“蜘蛛网”现象、三线运行安全隐患等问题,进一步明确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三线运营企业的责任,规范三线及其附属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治理和监督等全流程管理,保障三线的有序建设和安全运行,持续推动城乡风貌提质增效。
《条例》共设六章四十条,对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管理职责分工、统筹规划建设、建设规范、共建共享、安全运行维护、整治要求、保障监督等作出详细规定。(记者 陈希文 通讯员 陈熙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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