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陈思明 通讯员 汪子莎)1月22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汕尾市分行获悉,自2026年1月21日起,汕尾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据悉,该政策调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支持汕尾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要求,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结合汕尾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市政府调控要求,对汕尾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政策作出的调整。
此外,在政策下限基础上,我市辖内各商业银行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商业用房购房贷款具体首付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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