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陈晓铭)近日,省通报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我市再度获评“优秀”等次,至此已连续三年获此佳绩,充分彰显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扎实成效与持续提升。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西承东联桥头堡、东海岸重要支点”发展定位,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推动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省前列。2024年,“黄江河”成功入选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绘就“蓝天常在、碧水长流、青山永驻”的生态画卷。
今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发力、再结硕果。截至11月底,我市空气环境质量综合指数为2.177,排名全省第一;PM2.5浓度达16.4微克/立方米,居全省第二。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近岸海域国控点位水质优良比例均稳定保持100%。继2021年我市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后,2025年陆河县再添这一国家级荣誉;品清湖、红海湾(遮浪段)双双入选省级美丽海湾及优秀案例,生态名片持续擦亮。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我市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实施“百千万工程”,加快推进绿美生态建设,打响“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城市品牌,高水平建设更加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滨海城市,奋力谱写“做实做强西承东联桥头堡、全力打造东海岸重要支点”新篇章,不断开创汕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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