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陈晓铭) 近日,我市组织编制印发《汕尾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部署要求,充分满足城乡居民应急避险需求。
《规划》共有8个部分,分别为规划概述、应急避难场所现状、应急避难场所需求与资源分析、规划目标与规划指标、应急避难场所发展布局规划、设计要求指引、中心城区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实施安排与保障措施。规划范围为我市全域,期限为2025-2035年。《规划》提出近期和远期目标,至2030年初步建立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可容纳避难人数满足本级行政区所需应急避难总人口的60%,基本完善城市防灾避险体系,室内可容纳避难人数不低于室内外可容纳避难人数的20%;至2035年,全面建立科学完备的市域应急避难场所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市绿地防灾避险体系,满足城乡人口避难需求的应急避难场所全覆盖,室内可容纳避难人数不低于室内外可容纳避难人数的40%。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和分级响应调度资源的原则,以社区生活圈为基本安全单元,明确了市、县、镇、村四级避难场所的规划布局。
《规划》还明确了应急避难场所场地建筑条件、服务范围、功能区、设施设备、物资储备、信息系统等具体要求;明确了总体布局、落实建设、管理控制、重点任务等内容,明确需要新增666处应急避难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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