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尾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9-2021年)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2019年12月31日
汕尾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
(2019-2021年)实施方案
目 录
一、 总体要求 1
二、 推进政务信息化体制机制改革 1
(一) 完善工作协调机制 1
(二) 推进重点工作任务 2
(三) 建立“管运分离”模式 2
(四) 构建标准规范体系 2
(五) 优化监督考核制度 3
三、 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资源集约共享 3
(一) 推动统一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及应用 3
(二) 推进“数字政府”政务云平台建设 4
(三) 加快“一门式”市民服务广场建设 5
(四) 完善四大公共基础数据库 5
(五) 推动政务大数据共享应用 7
四、 推进统一支撑平台对接应用 8
(一) 加快非税业务网上缴费应用 8
(二) 推动视频共享应用 9
(三) 推进物流服务应用 9
五、 加快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应用建设 10
(一) 提升政府内部协同办公水平 10
(二) 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建设 11
(三) 逐步完善各类民生服务 14
(四) 加强营商环境优化 15
六、 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18
(一) 推进市场监管应用 18
(二) 提高经济调节能力 19
(三) 加强环境保护应用 19
(四) 提升应急指挥水平 20
(五) 推进智能决策应用 21
七、 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21
(一) 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21
(二) 提升安全技术保障能力 22
(三) 推动安全自主可控密码应用 22
八、 强化保障 22
(一) 加强资金支持力度 22
(二)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23
(三) 建立健全法规制度 23
(四) 完善督查评估体系 23
(五) 构筑信息安全防线 24
(六)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24
附件:“数字政府”建设2019-2021年重点任务及分工 25
为加快推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划部署和《汕尾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9-2021年)》指导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家、省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审批服务便民化和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等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各项工作,将“数字政府”建设作为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和重要引擎。
通过构建“管运分离”的“数字政府”建设运营管理新模式,打造集约共享的信息基础设施和技术平台,构建数字治理和数字服务体系,以“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推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向纵深发展,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提升政府行政服务效能,全面促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推进政务信息化体制机制改革
(一)完善工作协调机制
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我市“数字政府”建设,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数字政府”建设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统筹推动全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建立“专项专岗”制度,明确“数字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负责人,真正落实重点项目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推进重点工作任务
根据“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重点需求,大力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协同办公、数据整合、一体化政务服务等重点任务,明确牵头部门及配合部门,切实推进政务服务大厅、数据共享、系统上云等重要工作。(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建立“管运分离”模式
与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合作,实现政府管理优势与企业运营优势的高效结合。组建“数字政府”运营中心,数广公司负责梳理政务信息化建设需求,提供现场运维和技术保障服务,为“数字政府”相关建设任务的落实提供运维和技术支撑。(“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四)构建标准规范体系
加大“数字政府”建设的政策供给力度,统筹规范全市信息化建设的标准文件,完善项目管理流程,构建数据共享、协同办公、安全运维等方面的标准。优化政务服务流程,细化办事指南,梳理服务事项,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的标准规范体系。(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五)优化监督考核制度
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重要任务进展过程和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及时反馈和绩效评估,定期对改革建设进展和突出问题进行通报。积极引进专业化机构进行评估考核工作,将领导小组和第三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依据。鼓励企业和群众对“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提出建议和评价。(“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资源集约共享
(一)推动统一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及应用
1.完善电子政务外网覆盖
按省统一规范,统筹组织我市区域内政务外网骨干网和城域网建设及同级政务外网骨干网与城域网对接,实现市、县(市、区)、镇(街道)三级政府部门与同级政务外网城域网接入。按需采用灵活接入方式,推动政务外网向村(社区)延伸覆盖。(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2.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
扩容升级政务外网骨干网和城域网,实现万兆到省、千兆到县、百兆到镇、按需到村。制定相应级别网域保护要求,部署对应的网络和安全设备,满足不同级别业务安全需求。完成我市政务外网IPv6改造。(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3.推动全市各级政府部门电子政务外网的应用
按统一规范,各级各部门将非涉密办公局域网接入政务外网,并组织开展政务外网应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负责)
4.推进部门非涉密业务专网与政务外网整合
按统一规范,各级各部门将分散隔离的非涉密业务专网通过网络割接、合并等方式,将业务专网整合对接到政务外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负责,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二)推进“数字政府”政务云平台建设
1.推进建设“数字政府”政务云平台汕尾节点
依托“数字政府”省级政务云平台,结合我市本地特色和实际政务业务的需要,新建全市统一的集约化政务云平台,整合迁移现有云上的业务系统和资源,完善政务云集约化发展体系,形成省、市两级统一政务云平台,大幅提升基础设施利用率,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现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2.推动各部门业务系统上云
按照“数字政府”建设新建业务系统统一部署在市级政务云平台的要求,推进各部门新建业务系统统一上云。推进各部门现有非涉密信息系统交接和迁移至汕尾政务云平台,做好交接准备,安排熟悉系统的业务和技术人员协助配合,确保业务系统顺利、平稳迁移上云,对完成迁移上云的系统进行安全评测、功能测试和迁移数据的完整性检查。建立政务云资源管控机制,实现在逻辑上对整个政务云平台的统一资源管理以及运维管理。部门自建机房随业务系统迁移逐步撤销或转为网络机房,对需要保留本地数据和备份数据的、有特殊要求需在本地部署系统的机房,原则上可予以保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负责,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三)加快“一门式”市民服务广场建设
推进市民服务广场统筹规划,加快建设实体政务大厅。推动市级各政府部门服务事项全进驻,坚持进驻到位、授权到位、监察到位,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高标准打造“一门式”政务服务广场。(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1.完善四大公共基础数据库
完善市人口基础信息库
在现有人口基础库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司法、公安、民政、税务、教育、人社等部门数据,配合省构建全省统一的人口基础信息库,实现全市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2.完善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配合省建立以市场监管、机构编制、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汇聚的法人单位数据为基础,以税务、统计、公安等部门数据为拓展的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为政务应用提供法人单位基础信息支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3.完善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
以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为基础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丰富国土、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环保等部门的空间地理信息数据,配合省充实完善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为政务应用提供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支撑。(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4.完善社会信用信息库
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基础,以业务需求为驱动,进一步扩大我市社会信用数据采集范围,整合行业部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联合激励和惩戒名单等信息,配合省充实完善社会信用信息库,为政务应用提供社会信用信息支撑。(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四)推动政务大数据共享应用
1.推进全市政务信息“一数一源”建设
全面摸清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情况,明确政务信息资源的分类、责任方、格式、属性、更新时限、共享类型、共享方式、使用要求等内容,根据省的要求及本地特点编制汕尾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立各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更新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推进全市政务信息“一数一源”建设,保障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的唯一性和权威性。(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2.完善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依据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平台统一规划,进一步完善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向上对接省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向下对接县(市、区)级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横向进一步加强市直各部门系统平台联通。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建立信息资源整合机制,规范数据采集口径、采集方式、服务方式,建立统一的资源信息与交换机制,逐步构建合规、统一、动态、共享、权威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3.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利用
加快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建立健全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及应用机制,围绕企业监管、交通运输、园区治理、健康保障、社会保障、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等社会治理和民生服务重点领域,编制主题信息资源目录,依托“开放广东”平台,推动各部门将原始、可机器读取、可供社会再利用的数据合理向社会开放。(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四、推进统一支撑平台对接应用
(一)加快推进非税业务网上缴费应用
1.建设市级非税业务网上缴费平台
支持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微信、支付宝等)、收款银行实现非税业务网上支付,对接省级非税支付平台,实现缴费信息共享。(市财政局牵头)
2.推进政务服务网上缴费
梳理现有涉及非税缴费的事项,规范网上缴费流程,推动相关事项分批进驻非税支付平台,对涉及个人的缴费事项设定相应的支付二维码,实现缴费环节的主动推送,让办事人足不出户轻松缴费。(市财政局牵头)
3.推动非税业务网上缴费信息服务
建设数据和服务接口,提供非税业务网上缴费信息服务,包括电子票据获取、缴费对账信息获取、缴费数据信息共享等服务,支撑对资金流向、流量实行全程监控。(市财政局牵头)
(二)推动视频共享应用
1.推动视频数据互联
整合并联通我市分散的城市公共安全子系统,集成视频监控、治安(交通)卡口、电子警察等领域的视频数据资源,打破现有视频系统信息孤岛现象,增强城市公共安全的综合管理水平及应对突发事件、防灾救灾的处置能力。(市公安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2.建设视频共享平台
建设汕尾市视频共享平台,对接各类交通系统、城市安全系统,共享视频数据,结合人脸识别、车辆识别等技术保障城市安全运行。融合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实现各类公共安全信息在GIS地图上的显示与操作,实现集成综合应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三)推进物流服务应用
按照省物流服务平台建设框架要求,自建业务系统进行功能改造,对接省级物流平台,实现统一物流服务。各业务系统开放接口,为政务服务网、“粤省事·汕尾版”、“汕尾市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账号提供物流下单、查询等服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五、加快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应用建设
(一)提升政府内部协同办公水平
1.建设“粤政易”协同办公平台
建设市统一的“粤政易”协同办公平台,推进全市自建办公自动化系统迁移或改造对接,覆盖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对接省非涉密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电子印章平台,推动“粤政易”协同办公平台的规范应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2.推进政务移动办公应用
将市统一的“粤政易”协同办公平台按照统一规范接入省政务微信平台,原有自建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市直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逐步将自建办公自动化系统接入政务微信平台,实现随时随地进行办公和审批,推动移动政务办公应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3.建设政务云视频会议系统
依托市政务云平台,建设纵向联通市、县(市、区)两级、横向连接市直各部门的全市政务云视频会议系统,面向各部门提供云视频会议服务,支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通过开通账户方式满足日常会议沟通,提升整体协同办公水平,加快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的决策效率。(市府办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4.推动电子督查应用
建设督查和绩效管理为一体的综合应用平台,纵向联通市、县(市、区)两级,横向连接市直各部门,对接“粤政易”协同办公平台,加强督查工作信息化建设,基本实现督查业务全网在线办公、全面监督和信息资源共享等功能。(市府办督查室牵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5.推进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建设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全市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管理过程,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实现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从立项、采购、实施和验收的全流程、集约化、智能化管理。(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建设
1.完善政务服务管理平台
对接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市电子证照系统、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等支撑平台,突破网上办事瓶颈,支撑我市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全流程服务。建设集政府决策支撑、行政审批服务、行政效能监察、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以及法人网上统一身份认证为一体的“一站式”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2.优化政务服务网全市服务站点
依托省政务服务网,组织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政务服务网服务站点个性化服务专栏配置,打造“一件事”主题服务专栏,优化办事服务流程,强化服务实用价值,对办理量大、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50项“一件事”进行全面梳理,提供主题式、套餐式服务,逐步推进“一件事”所涉及事项的“一张表单”“一套材料”在线办理,提供标准化、规范化、实用化的服务资源。组织全市各级部门进行内容迁移,做好分级管理和内容保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3.推进市政务服务数据归集
全市各部门按照省统一用户中心数据归集标准规范,做好本部门相关系统的数据对接,在业务系统新数据产生1小时内,把对应的数据提供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各级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4.推进政务服务统一申办受理
升级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和业务审批系统,与省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和审批系统进行衔接,支持部门高效开展业务审批。按照省规范统筹组织汕尾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和业务审批系统与市直各部门、县(市、区)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的改造和对接。升级主题化办事需求,实现群众办事一站式服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5.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统一管理
各自建系统对接省事项目录管理系统,按统一标准规范获取事项目录信息,推进事项目录信息的应用。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数据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6.拓展移动政务服务
依托“粤省事”、“粤商通”功能,推动“指尖办理”普及应用,提升移动平台消息推送、手机支付、物流信息、地图信息、文字识别等能力。梳理公积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车辆管理、违法处理、驾驶证办理等高频服务事项,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按统一规范接入“粤省事”和“粤商通”平台,确保提供及时、可靠服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7.推动政务服务一体机基层应用
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在市、县(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部署政务服务一体机,逐步延伸覆盖至镇(街道)或行政村(居委会)党群服务中心等基层场所,提供身份登录、信息查询、事项申办、下载打印等功能,方便群众就近自助办事,实现基层群众“就近办”、“身边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残联等部门配合)
8.强化咨询投诉系统支撑
按照“一号对外、渠道联动、分类处置”的要求,完善“12345”投诉举报平台,对接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专业咨询投诉系统。针对“12345”投诉举报平台的举报内容,开展全程监督、评价并及时反馈。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监督机制、智能化政务服务“好差评”反馈机制,推进汕尾市政务服务系统、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点和自助服务终端的改造,对接省“好差评”系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三)逐步完善各类民生服务
1.旅游类应用
推动全市旅游大数据建设和应用,建设智慧旅游监管、服务、营销等应用系统,探索开设“粤省事•汕尾旅游”栏目等移动应用,推进“5G+旅游”试点建设,实现旅游景点多方宣传、游览内容精彩丰富、旅游路线智能匹配、参观过程安全有序、食宿服务紧密结合、旅游对象精准营销等功能。(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
2.医保类应用
梳理优化医保民生服务事项,通过应用电子证照系统,推进医保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医保移动支付平台、电子医保平台等应用,帮助群众简化异地就医、医保转移和补缴、领取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等流程。(市医疗保障局牵头)
3.卫生健康类应用
通过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远程医疗系统等应用,整合医疗信息资源,实现线上预约就诊、远程医疗、医保审核和预警等功能。(市卫生健康局牵头)
4.教育类应用
通过建设教育云平台、远程教育平台、智慧学习平台、教育资源服务平台等应用,对接非税业务缴费平台,实现教育信息管理、中小学生远程教育学习、教育费用线上缴纳等功能。(市教育局牵头)
5.交通类应用
通过建设汕尾市公交监管平台、城市公交快速通勤系统、ITS共用信息平台、交通服务平台等应用,实现公共交通智能出行、路况监控、交通引导、高速收费、车辆预约等功能。(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四)加强营商环境优化
1.推进“多证合一”和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
进一步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按照“最多跑一次”原则,精简审批流程,减少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依托省统一建设的“多证合一”备案信息申报系统和“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压缩企业刻章预备经营环节及企业申领发票环节,优化银行开户申请申报审批流程,实现各类商事主体登记业务全程电子化办理,全面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做好企业开办“一站式”办理服务。(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2.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建设覆盖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方位覆盖,通过即来即办、流程优化、系统整合、数据共享、实时流转、跟踪督办等举措,为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提供高效规范的审批和监管服务,实现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协同统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3.推进网上中介服务平台应用
依托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推进分级管理,开展业务运营。优化我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推进全市各县(市、区)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梳理工作,逐步消除中介服务的地区和部门间的执业限制。梳理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要求,推动我市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建设,形成我市统一规范、开放竞争、健康有序的中介服务市场。(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合)
4.优化不动产登记业务
组织梳理不动产登记事项、优化办事流程,搭建不动产登记云平台系统,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将不动产登记业务纳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推动不动产登记业务线上线下融合,实现不动产登记全业务“全程在线、一网通办”。进一步完善不动产登记机构与银行合作机制,加大合作银行“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便民服务窗口新模式推广,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少跑腿”“零见面”,缩减行政审批及办事时间、提高银行贷款效率、防范信贷风险,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实现除法人或其他组织建造房屋首次登记、涉及历史遗留问题、非公证的继承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外,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登记类型5个工作日内办结。(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金融工作局、市税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5.优化人才环境
深入了解我市电力能源、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及滨海旅游、渔港经济等特色产业的企业经营、人才引进、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现状和需求,开展“人才政策下企业”、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分窗等活动,加大“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宣传力度,借助“粤省事”人才服务专区、省人才工作综合管理平台等窗口,为我市急需紧缺人才提供贴身服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配合)
6.发展本地化特色主题服务
围绕我市经济和产业特点,推动各产业系统和数据上云,深度整合产业数据资源,以业务场景需求为驱动,开展制造业、文旅康养产业、现代农业等符合汕尾特色的主题服务应用。(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六、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一)推进市场监管应用
1.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应用
按照省统一要求,建立健全市级“两库一单”,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对“两库一单”实行动态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2.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应用
梳理市级监管事项,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汇聚各类监管数据,并按照省相关工作要求,将我市相关监管数据推送至省,提高监管事项覆盖率,实现行业监管事项清单梳理完成率达100%,监管信息归集率达100%,投诉举报处理率达100%,协同监管响应率达100%,为实现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对“监管”的监管提供支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二)提高经济调节能力
推动经济运行监测综合应用。依托省政务大数据分析平台,基于全市经济运行监测数据资源,利用数据关联分析、数学建模、虚拟仿真、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数据交叉比对、关联挖掘和趋势预判,推动基于大数据分析的经济运行监测综合应用,实现全市经济运行和统计监测的数字化和可视化,为政府开展经济监测预测和制定经济调控措施提供数据支持及科学依据。(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三)加强环境保护应用
1.建设生态环境在线监测系统
整合现有环境监控、污染预警等系统,建设全市统一生态环境在线监测系统,包括物联网集成平台和环境监测平台,实现对在线监测设备状态的实时感知,以及全市各类污染源、环境参数的在线采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2.建设环保综合业务应用系统
统一和优化环保事件分拨处置流程,建设环保综合业务应用系统,围绕环境监管与监察执法功能,实现对环境污染事件的快速响应与流程处理高效化。(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3.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分析应用
依托省政务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融合环境监测、管理数据资源,开发环境大数据创新应用,实现环境大数据建模分析,为解决环境质量预测预警、环境监管决策、环境规划等领域的核心问题提供决策支持。(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四)提升应急指挥水平
1.开展基于省应急管理“一张图”的多图层建设
基于省统一建设的应急管理“一张图”,完善我市分区域、分行业、分种类的多图层建设叠加,统筹建设市应急指挥专题信息资源库,为应急指挥提供支撑。(市应急管理局牵头)
2.建设智慧应急指挥救援系统
基于省应急管理“一张图”,建立反应灵敏、协同联动、高效调度的应急指挥救援系统,实现值班值守管理、信息发布、协同会商、指挥调度、指挥演练、结构化预案、应急资源管理等功能,为应急救援智能化、扁平化、一体化、移动化指挥作战提供支撑,通过数据交换及系统对接方式与省级系统实现业务互联与数据互通。(市应急管理局牵头)
3.建设移动应急指挥系统
建设移动应急指挥系统,与智慧应急指挥救援系统对接,实现现场应急通信、现场会商、指挥调度、移动办公、现场图像视频采集等功能,辅助指挥决策人员随时随地一键快速分发下达指令与跟踪事件状态,以及现场人员实时接收信息。(市应急管理局牵头)
(五)推进智能决策应用
1.建立汕尾市城市运行指标体系
针对我市交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社会经济和信息安全等重点领域的运行体征指标进行精细梳理,构建系统、科学、直观的城市运行指标体系。(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2.搭建城市智能决策支撑平台
依托省政务大数据分析平台,把分散在省、市、互联网上的相关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建立数据来源广泛、逻辑关联的大数据可视化系统。通过搭建决策模型实现对城市各领域运行数据进行辅助决策,为城市规划、城市产业分布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条件改善等方面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七、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一)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完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纵向与省直部门建立长效联动机制,横向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建立融合的工作联动机制,共同促进我市“数字政府”建设发展。明确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数据分级分类和系统访问账号实名制,落实企业安全保密自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管理,提升安全态势感知分析和异常监控能力,加强日常监测预警和联合应急演练,增强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市委宣传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二)提升安全技术保障能力
建设电子政务外网、市政务云平台、政务信息系统安全技术保障系统,提升安全技术保障能力,确保基础设施安全、数据安全、应用安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公安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三)推动安全自主可控密码应用
基于国家商用密码标准规范,推动安全自主可控密码在政务云密码体系建设和应用,为汕尾市政务云安全提供密码支撑,保证数据在传输、存储和处理过程中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实现数据信息的安全管理。(市委机要和保密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八、强化保障
(一)加强资金支持力度
统筹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各类资金,加大“数字政府”建设资金支持力度。将“数字政府”建设项目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根据项目紧迫度和优先级,对重点项目给予资金倾斜。加强“数字政府”建设资金管理,保证专款专用。集约建设政务信息化基础资源和应用系统,避免重复建设产生的财政支出。引入社会资金,引导企业参与“数字政府”建设,探索政府与企业共建的投融资模式,开创合力共赢新格局。
(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数字政府”人才队伍建设,抓住人才流动的机遇,畅通选任渠道、丰富选拔方式,吸引和择优选用专业化人才,更好发挥智库作用和人才优势。建立常态化交流、培训机制,积极与“数字政府”建设先进城市开展交流活动,定期组织信息技术、业务应用、标准规范、安全保障等相关培训,培养精通政务业务和信息化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加强对“数字政府”建设的宣传推广,营造工作人员“想使用、善使用”信息化手段的良好局面。
(三)建立健全法规制度
加快完善“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配套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重点研究协同办公、数据共享、政务服务、社会治理、信息安全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和管理制度,完善我市相关地方性政策及相关规定,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提供法规制度保障。
(四)完善督查评估体系
建立健全“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实施督查评估机制,加强审计监督,定期检查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围绕“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和第三方评估,完善考核评价指标,将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依据。建立企业和群众评价制度,获取企业和群众对“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意见反馈。
(五)构筑信息安全防线
建立健全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体系,明确负责部门及负责人,完善落实安全保密措施。开展安全保密宣传教育,加强安全保密检查,提高人员的安全保密意识和能力。加强对“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企业保密工作的监督,确保相关企业制定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保密培训和考核。
(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加大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及成果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使用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汕尾版”、“粤商通·汕尾版”、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不动产+金融服务”等政务服务新手段,大力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通过政府网站、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对“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进行宣传、报道、传播,调动公众、企业、社会组织等多元力量参与“数字政府”建设工作。
附件:“数字政府”建设2019-2021年重点任务及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