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函〔2025〕1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确定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汕尾技师学院等53家单位作为我市第五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并予以公布。自第五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公布之日起,第四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作废。
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及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气象灾害防御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防御管理职责,强化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努力提高气象灾害防御处置能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气象局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有效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汕尾市第五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9日
附件
汕尾市第五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
一、学校(含幼儿园)、医院以及火车站、民用机场、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客运车站和客运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汕尾技师学院
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
汕尾市林伟华中学
汕尾市实验小学
汕尾市实验幼儿园
汕尾市机关幼儿园
汕尾市华富学校
华师附中汕尾学校
汕尾市职业技术学校
汕尾市城区汕尾中学
汕尾市城区新城中学
汕尾市城区田家炳中学
汕尾逸挥基金医院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
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运输或者销售单位
汕尾华商冷藏物流有限公司
汕尾市五丰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汕尾市国泰食品有限公司
汕尾市安宏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
汕尾市安宏民爆物品有限公司
海丰县美达化工涂料有限公司
陆丰市朗肤丽实业有限公司
海丰县日用杂品公司
陆河县总汇烟花爆竹配送有限公司
汕尾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尾石油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尾销售分公司
三、重大基础设施、大型工程、公共工程等在建工程的业主单位
汕尾市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汕尾市增达置业有限公司
汕尾市领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汕尾新港投资有限公司
汕尾比亚迪工业有限公司
四、电力、燃气、供水、通信、广电等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企事业单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
汕尾市南告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汕尾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中广核陆丰核电有限公司
中广核汕尾新能源有限公司
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广东能源陆河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汕尾华电能源有限公司
深能海洋能源(汕尾)有限公司
华润风电(汕尾)有限公司
五、旅游景区、主题公园、风景区的经营管理单位,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海丰红宫红场旧址纪念馆
汕尾市保利金町湾旅游度假区
汕尾红海湾遮浪奇观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汕尾市蓝海豚文旅有限公司
六、渔业捕捞、船舶运输、渔港、海上平台、跨海桥梁等的经营管理单位
中国电建(汕尾)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七、大型生产、大型制造业单位或者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
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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