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30日至2024年3月20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汕尾市委推进“百千万工程”情况开展了巡视。2024年6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汕尾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汕尾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与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扎实推动巡视整改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省委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及时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议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市委迅速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确保巡视整改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任务。市委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对分管领域巡视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动领责担责,齐抓共管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二)全面对照检视,细化整改任务措施。市委全面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逐条分析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及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并实行台账式销号制管理,做到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集中整改期间,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强化监督指导,推动整改落地见效。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各阶段工作,督促推动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任务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落实。构建严密的巡视整改工作体系,动态跟进监督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同时将推进“百千万工程”和落实巡视整改情况纳入市委巡察监督重点,深入查找并推动解决责任落实、任务落实、项目落实、作风落实等方面的差距不足。
(四)坚持统筹兼顾,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委书记黄坤明同志在汕尾调研时的讲话要求,按照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部署要求,紧扣省委赋予的“做实做强西承东联桥头堡、全力打造东海岸重要支点”全新发展定位,坚持走好“海洋强市、融湾先行”之路,以推进实施“百千万工程”为总牵引,全力抓好产业发展、绿美生态建设、民生保障、平安建设等重点工作,推动经济发展稳定向好、社会大局平安稳定。2024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00.89亿元、同比增长4.0%。2025年一季度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59.36亿元、同比增长4.4%,保持良好态势。
二、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论述,结合实际谋划推进“百千万工程”方面
1.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更高站位推进“百千万工程”实施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论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推进“百千万工程”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深入学习贯彻省委第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和全省推进“百千万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现场会精神,不断优化推进“百千万工程”的思路和举措。组织市党政代表团赴浙江省考察学习“千万工程”经验做法,对标先进、查找差距、明晰方向。分层分级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和专题培训,不断提升抓“百千万工程”的能力本领。
二是扎实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制定《2024年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工作要点》,围绕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建设、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改革、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重点工作,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构建完善的工作推进体系,实施动态攻坚行动,并加强日常调度与工作评估,高效有力推动工作落实。汕尾市获得2023年省实施“百千万工程”考核评价优秀等次,陆河县获评消薄类县(市)优秀等次。
2.健全完善指挥体系
建立市委常委会常态化听取镇街实施“百千万工程”汇报机制和到县(市、区)实地调研机制等,通过搭建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工作交流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论坛等平台,形成上下发力、一体推进的工作局面。印发《汕尾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调度机制(试行)》及《汕尾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双百行动”专班运行机制》等文件,配齐配强各级“百千万工程”指挥办及各专班人员力量,不断增强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能力。
3.建立实施领导干部定点包干镇村制度
制定出台《市领导同志定点包干县(市、区)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市、县领导同志定点包干县镇村推进“百千万工程”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定点包干工作职能职责,协调推动解决实际问题。
4.推动帮扶协作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进一步健全深汕对口合作工作机制。协同深圳市制定印发《深圳对口帮扶协作(对口合作)汕尾2024年工作要点》,全面落实深圳市与汕尾市对口合作联席会议机制,推动深汕对口合作走深走实。深化产业协作,制定《深圳市-汕尾市产业转移合作园区规划建设方案》,加快推进合作园区内1.4平方公里启动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在省内率先成立合作园区管委会,构建“党政联席会议-园区联席会议-园区管委会”三级协调指挥体系,并导入深圳国企主导园区共建,平移特区园区运营管理模式,打造承接产业转移的前沿阵地。完善深汕联合招商机制,平移深圳政策制定招商“16条”,引进比亚迪新一代电池项目和汽车研发(汕尾)试验基地、上海和达汽车配件南方中心、华润水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等重大项目,持续增强加快老区振兴发展牵引力。深化设施共建,向西谋划衔接深汕特别合作区乃至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的“四铁两高两城际四路一水”交通规划,完成深汕西高速改扩建并实现全线通车,推动深汕两地交通联系更加紧密、更加畅通。
二是提高“双百行动”项目共建成效。开展结对共建项目专题调研,按照“县域所需、高校所能”原则,指导各县(市、区)结合产业发展特色,谋划建立项目储备库,并建立《汕尾市百校联百县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行动项目清单》,推动一批项目及时转化落地。
三是深入推进“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印发实施《汕尾市2024年“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工作要点》,引导省属国企、市属国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我市“百千万工程”,2024年以来新增帮扶企业172家、帮扶项目240个。
(二)关于实施“百千万工程”牵引带动高质量发展方面
5.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落地见效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及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召开市委八届八次全会,出台《中共汕尾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奋力打造西承东联桥头堡、东海岸重要支点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改革路线图、任务书。健全责任明晰、链条完整、环环相扣的改革推进落实机制,完善改革工作分析、改革试点评估等机制,推动“百千万工程”集成式改革等重点事项取得实效,形成绿美集成式改革、“科创飞地”集群模式等一批具有汕尾特色的改革案例。
6.大力培育强县富民产业
一是着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县域经济发展顶层设计,制定实施《汕尾市2024年县域经济发展攻坚行动方案》,推动各县(市、区)、功能区进一步明确方向、狠抓落实。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加强县域主导产业培育,推动新一代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海上风电、海工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延链补链强链,2024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3.6%、10.9%。加强县域“四上”企业培育,大力开展暖企行动,强化招商引资,推动企业增资扩产,2024年全市登记在册经营主体数、新设企业数分别增长11.9%、76.5%,增速均居全省第一。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陆丰市、海丰县、陆河县进入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示范名单,坚持高标准规划设计、项目化建设管理,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完善县城功能、提升风貌品质,不断增强县城综合承载力。
二是提升产业平台建设质效。深入开展产业园区品质提升行动,加大产业转移主平台及产业园区建设资金投入,健全园区管理机制,完善园区配套设施,推动汕尾高新区“汕湾一号”超级工厂、科技孵化中心厂房等顺利竣工,新建成标准厂房37.77万平方米,不断增强产业园区吸引力。出台助力“百千万工程”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谋划工作指引,深化重点项目“全过程审批流程一张图”改革,企业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大幅提高。以实施“六抢六赛”为抓手,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招商引资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6个配套文件,促进各地抓招商增后劲、抓产业增动能。2024年全市新引进产业项目220个、实际到位资金300.6亿元。
三是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统筹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保护修复,发挥2个国家级和2个省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牵引作用,创新建立“政府主导、国企承担、金融支持、专业种植”四轮驱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机制,推动提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市场化运作效能,助力高质量发展。
7.加快推进海洋强市建设
一是积极谋划布局海洋经济发展。开展市级海洋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编制《汕尾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擘画“蓝色经济”发展新蓝图。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硬约束,组织编制主要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加强涉海工程的联合执法监管,扎实做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设立市海洋和能源发展中心,建立海洋经济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集中统一高效的海洋经济工作机制。
二是着力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全力构建“风光水火核储”一体化全业态新型综合能源体系,举办第七届东盟+3清洁能源圆桌对话暨中国(汕尾)新能源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大会,新引进海上风电产业项目19个,目前汕尾电力装机总容量达917万千瓦,其中新能源占比突破30%、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达140万千瓦。坚持耕海牧渔,出台《汕尾市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规划(2024—2035年)》,加快推进22片“海上园区”规划建设,推动华润零碳现代化海洋牧场、中广核“伏羲一号”风渔融合平台正式投运,成功引进全省首个中外合作三文鱼陆基养殖项目。印发《关于推进汕尾市滨海旅游业发展的工作方案》,策划推出“跳岛游”等一批高端文旅项目,举办全省首个海洋综合性运动会,打造“向大海出发,遇见好玩汕尾”等文旅IP,着力塑造滨海文旅新优势,接待市外游客数量持续增高。
三是加快港口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港兴市、向海图强,扎实推进汕尾港总体规划修编,落实专项资金支持汕尾新港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启动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等项目建设,加快构建陆海联动发展格局。印发《汕尾市现代物流产业发展五年行动方案》,推进汕尾综合物流产业园一期市政基础设施与冷链物流区工程前期工作,推动临港物流产业园区加快建设。
8.全力推进镇村建设发展
一是充分发挥乡镇联城带村功能。锚定打造“全域镇村典型示范”目标,以迭代升级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为抓手,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分级分类选树典型镇、典型村,并印发实施《汕尾市高质量推进全域美丽圩镇典型示范行动方案》《汕尾市高质量推进全域美丽宜居村典型示范行动方案》等文件,高质高效推进培育建设任务,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城乡风貌连线连片提升。攻坚美丽圩镇建设,全市新建改造城镇污水管网57.6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万吨/日,建成美丽圩镇“七个一”项目332个,不断提升圩镇人居环境品质。开展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行动,推进工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积极引进大型跨境电商平台,赋能“可塘珠宝”“梅陇首饰”等镇域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激活镇域经济发展活力。
二是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和乡村产业发展。印发实施《汕尾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攻坚年行动计划》,攻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2024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6.8%、居全省第三。着力做好“土特产”文章,以建设9个“食品谷”为抓手,推动莲花山茶、甘薯、蔬菜等农产品连片发展、融合发展,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2024年新增18个优质农产品通过“圳品”认证。
9.统筹推进绿美汕尾生态建设
一是持续推进城乡绿化。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创新推行绿美地图、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乡村绿化“三件套”,大力推进扩绿兴绿护绿,2024年全市完成县、镇、村绿化植树176万株。深入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和城乡公园建设,加快推进林分林相改造,并开展“干道扩绿”提升行动和裸露山体复绿工作,进一步提升绿美汕尾生态建设质效。
二是巩固提升水污染防治成效。制定实施《汕尾市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汕尾市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按照“一口一策”措施,强化入河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源头防治,河湖长制和水土保持连续3年获省考评“优秀”等次,黄江河入选全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深入推进“厂网一体”,持续打好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攻坚战,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断提高水环境质量。
三是严格落实生态保护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工作机制,推动治污攻坚任务落地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连续2年获省考评“优秀”等次。部署开展森林督查攻坚行动,深入开展“绿盾”专项行动、饮用水水源地清理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连续10年位居全省第一,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保持“一类”。
10.全面优化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一是大力推进基础教育提质工程。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持续加强校长、教师、教研员等队伍建设,引入深圳和佛山等地校长、名师到汕尾挂职,推动中山大学深圳附属学校托管深汕中心学校、佛山一中托管帮扶海丰县彭湃中学,支持陆河县与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创建全省首个全学段整县域校地合作优质教育集团,不断提高老区教育供给水平。2024年以来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6所、公办中小学7所,新增公办学位10450个。
二是着力推动城乡医疗体系建设。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发挥深汕中心医院牵引作用,推动3个县域医共体建设达到国家紧密型基本标准、4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加快深汕中心医院二期工程项目和深汕中医医院“一院两区”建设,打造革命老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三是持续改善优化营商环境。颁布施行《汕尾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出台2024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对标先进、补短强弱,不断提高政务服务、项目审批、行政执法等水平,推动1465项政务事项实现深圳、汕尾两地互办,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连续2年位列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前三。
11.营造安全稳定环境氛围
一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强化违法用地日常监管和执法,大力推进撂荒图斑核实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坚决守住耕地红线、确保粮食安全。2024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125.8万亩、产量45.2万吨、亩产359.2公斤,实现“三增长”。
二是严格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大力推进财政科学管理,推动财源建设提质增效,并建立债务风险动态分析和监控预警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三)关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2.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要求,落实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精神,对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具体安排。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及时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引导各级党员干部深学细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各级党组织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13.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责
建立健全办案、整改、治理和办案、监督、警示一体贯通的制度机制,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组组”协同、“室组地”联动等监督模式,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且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重点领域,创新开展“清风”系列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查群众身边微腐败,推动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巩固深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建立健全严管严治的常态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监督执纪能力。
14.持续发力纠“四风”树新风
对巡视反馈指出的“四风”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组织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让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入心见行。突出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开展“滥挂牌”等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更好为基层松绑减负。常态化开展基层干部作风不严不实问题促进干部担当作为专项整治,督促引导党员干部讲担当转作风抓落实。坚持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注重容纠并举,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规守纪、大胆干事创业。
(四)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5.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一是多措并举强化干部教育管理和履职能力。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2024-2028年)》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举办市委领导班子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和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暨第十九期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增强纪律意识、纪律观念。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重基层的鲜明导向,切实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把关,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实施融深融湾“千人培训计划”,拓宽党员干部眼界视野,提高履职能力。
二是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市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清单,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坚持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巡察、审计监督、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切实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
16.大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党委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完善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工作督导机制,健全定期分析、常态调度制度,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建立各级党委直接联系服务人才机制,着力构建党管人才工作新格局。
二是更加精准培育吸纳人才。加大人才柔性引进力度,推动各领域深入实施人才培育项目,并出台全市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目录和系列专项行动方案,引进全市首个外籍科学家战略团队,推动各类人才汇聚汕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委将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工作成效推动“百千万工程”实现“三年初见成效”目标,努力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论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全市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力推动汕尾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汕尾落地落实,坚定不移用好改革开放关键一招,持续激发高质量发展动力。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和“百千万工程”实现“三年初见成效”目标,全力抓好市委“1+2+9”工作安排落地落实,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构建更高水平城乡融合发展格局,持续增强老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快打造“西承东联桥头堡、东海岸重要支点”。
(三)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聚焦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强基工程行动计划,突出实施“强雁计划”,持续推动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四)全面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持续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明确阶段目标,紧盯不放、久久为功。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持续强化建章立制,不断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以高质量整改实效助推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5月20日至6月10日。联系电话:0660-3398013;邮政信箱:汕尾市汕尾大道市委办公大楼701C室,邮政编码:516600;电子邮箱:swswdcs@163.com。
中共汕尾市委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