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市属企业高素质专业化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国有企业活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工作需要,拟组织开展市属企业“领翔”计划首轮管理岗位公开竞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
本次竞聘岗位涵盖市属一级、二级全资及控股子企业中层副职及以上管理岗位,具体岗位清单详见附件1。
二、竞聘对象
市属国企、驻汕央企省企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正式员工均可报名参加。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爱党爱国,遵纪守法。政治素质过硬,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职业操守良好,品行端正、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无不良履职记录。
3.工作能力突出,具备竞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业务素养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战略思维、统筹协调、风险防控和改革创新能力,工作实绩突出。
4.任职资格合规,符合岗位对应的任职年限、学历、职称等任职要求。
5.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履行竞聘岗位的工作职责。
6.符合任职回避、公务回避等相关制度规定。
注:本方案中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本次竞聘公告发布之日。
(二)岗位专项条件
各竞聘岗位的具体任职年限、学历要求、工作经历、核心能力等专项条件,详见附件1。
(三)不得报名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与本次竞聘,已报名的取消竞聘资格:
1.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基本条件、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正在接受组织核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尚在影响期或处分期内的;
4.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中,被认定为隐瞒不报、报告不实且情节较重的;
5.近3个年度考核结果中有1次为不称职;
6.因经营管理不善、重大决策失误或工作严重失职,导致所在企业或分管领域发生重大资产损失、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不稳定事件等,且被认定负有直接或主要领导责任,尚在责任追究期或影响期内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存在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定及国企制度明确禁止担任相关岗位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附件2《“领翔”计划竞聘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限内报送至市国资委指定邮箱(swgzwbgs@163.com)。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6日17:30止,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材料:
(1)《“领翔”计划竞聘报名登记表》(签字版);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个人征信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
(3)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五、流程程序
本次竞聘依据岗位批次,按照资格审查、竞聘实施、组织考察、征求纪检监察意见、会议研究与任前公示、正式聘任分环节依次推进。各环节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一)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市国资委牵头组建资格审查组,对所有报名人员的资质、佐证材料进行全面审核。资格审查贯穿竞聘工作全过程。审查合格人员另行通知后续安排;未通过人员不再单独告知,报名材料不予退回。若岗位无合格报名人员,将视情况调整选聘方式或取消本次竞聘。
(二)竞聘实施
本次竞聘选拔采用现场演讲答辩、工作业绩表现、民主测评方式进行,三项评分表原始分值均为100分,整体权重按照3:5:2执行。
1.现场演讲答辩(占比30%):分批次组织入围人员开展竞聘演讲与现场答辩,评委组对竞聘人员的演讲内容、答辩表现进行现场独立打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的方式确定本环节得分。
演讲顺序现场抽签确定,时长控制在8分钟以内。演讲内容需围绕以下核心要点展开:①介绍个人基本情况;②竞聘岗位能力优势;③任职竞聘岗位工作后的思路举措;④计划目标。演讲要求结构清晰,逻辑性强,体现对竞聘岗位的准确理解,系统而全面的思考,以及有创新性、操作性的策略方法。严禁照搬照抄、脱离实际。竞聘人员演讲结束后,进入现场答辩环节。答辩环节重点考察竞聘人员的专业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综合能力。
2.工作业绩评价(占比50%):核心考核竞聘人员的过往履职实绩、日常工作表现、综合专业能力,由竞聘人员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紧密围绕其工作实绩、担当作为、谋划思维、团队协作、绩效考核与奖惩情况开展综合评分。
3.民主测评(占比20%):由所在单位干部职工以不记名投票方式对竞聘人员开展民主测评,最终得分取算术平均值。
4.总分计算方式:综合总分=现场演讲答辩得分×30%+工作业绩表现得分×50%+民主测评得分×20%,所有分数均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总分合格线为80分。
(三)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总分排名,结合人岗相适原则,经研判确定考察对象,由市国资委牵头开展全面组织考察。本次竞聘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经综合研判无合适人选的,可取消该岗位本次聘任计划。
(四)征求纪检监察意见
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征求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意见。
(五)会议研究与任前公示
依据考察结果与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按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间经查实存在影响任职问题的,取消聘任资格。
(六)正式聘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任职手续。竞聘上岗人员职级待遇按照接收企业薪酬制度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竞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干部群众的监督,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廉洁纪律,严禁任何形式的违规违纪行为。对竞聘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拉票贿选、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人员的竞聘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本次竞聘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及信件寄送。
2.参加竞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准备和上传资料,并对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始终。
3.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4.所用应聘资料仅限于本次公开竞聘,将予以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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