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收费管理,保障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我省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粤价〔2008〕150号)、《关于对汕尾市体育运动学校学生住宿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汕价函〔2010〕73号)、《关于对汕尾市体育运动学校学生住宿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汕发改价格函〔2016〕332号)、《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工作管理的通知》(汕教〔2011〕240 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学费、住宿费、教材资料费收费标准正式公告如下:
一、中专教育学费标准
(一)凡符合国家及广东省相关政策的农村(含县镇)户籍学生,依规享受全免学费政策。
(二)不符合免学费政策范畴的学生,含汕尾市城区新港街道、香洲街道、凤山街道等三个街道城市户籍学生,以及国家明确规定不予享受免学费的其他学生,学费按4300元/生/学年标准收取。
(三)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免学费,可按相关流程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享受免学费帮扶政策。
二、住宿费标准
学生住宿费统一按750元/生/学年收取。
三、教材资料费标准
教材资料费为代收代付费用,据实核算,按350元/生/学年统一代收。
本公告收费标准严格遵照上级物价、教育主管部门文件执行,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公告。
汕尾市体育运动学校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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