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汕府办〔2020〕25号,以下简称《办法》)实施有效期将于2025年9月1日到期。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提供非法集资线索,提升社会监督与政府监管融合度,共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我办对《办法》进行了不涉及实体内容的简易修改,形成《汕尾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5日(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发送时间为准)。
二、公众获得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全文附后。
三、联系部门及方式: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金融稳定科,联系人:周健枫,联系电话:0660-3374300。
四、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可通过电子邮箱(swjrjjgk@163.com)提交。如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社会公众,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专此公告。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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