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品清湖水域生物种群结构,促进渔业资源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十四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渔〔2022〕1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5〕12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本次增殖放流情况公示如下:
一、放流时间:2025年6月13日上午9时00分。
二、放流地点:汕尾市城区凤山妈祖广场对面放生平台及对开海域。
三、放流品种和数量:黄鳍鲷≥10万尾、黑鲷≥10万尾、长毛对虾≥1000万尾、斑节对虾≥300万尾。
四、苗种规格:鱼类苗种规格≥4cm,虾类苗种规格≥1.5cm。
五、供货单位:汕尾市好种养殖有限公司。
六、公示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6月12日(3个工作日)
欢迎广大公众对此次放流活动给予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若发现放流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可向汕尾市农业农村局、汕尾品清湖新区管委会举报投诉,投诉电话0660-3377500、0660-3239989。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