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函〔2025〕91号
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
按照《关于认真办理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通知》(粤常办函〔2025〕7号)的要求,我市已圆满完成省人大代表建议承办工作,经梳理,现将办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办理情况
今年我市负责办理的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16件,分别是第1268号、第1260号、第1194号、第1397号、第1255号、第1181号、第1350号、第1299号、第1416号、第1261号、第1406号、第1829号、第1210号、第1503号、第1506号、第1952号,均为会办。我市高度重视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确定主办单位,落实办理责任,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努力推动办理工作有序开展,全力以赴解决代表关注的实际问题,圆满完成了今年省交办的任务,办复率100%。
二、主要办理措施及实效
(一)强化领导领办,发挥头雁效应。汕尾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两高、两重”要求,把办理建议作为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工作安排紧密结合,与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政府工作安排紧密结合,切实将代表的真知灼见更好地体现到市政府工作安排当中,以建议办理为抓手奋力推动汕尾建设成为“西承东联桥头堡、东海岸重要支点”。我们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组织,把办理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对每个建议的办理过程,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亲自研究把关,精准安排部署,以上率下,有力推动建议办理工作的高质高效开展。各承办部门也相应建立主要领导领办工作机制,制订工作计划,细化措施要求,为承办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深化沟通协商,凝聚共识合力。市政府坚持把沟通协商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与代表的共商共办、双向发力,严格落实全流程沟通机制。一方面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协调沟通。在办理林伟儒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支持深圳汕尾产业布局和营商环境建设一体化发展的建议》时,我市积极对接省发展改革委,争取省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和重点项目转移上给予重点支持,推动比亚迪等龙头企业加大在汕产业布局,拓展我市新能源汽车集群,全面参与深惠汕汽车走廊建设。3月19日,市政府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签约,共建绿色制造产业园项目,依托汕尾产业规划、港口物流、绿电资源等禀赋优势,以及比亚迪核心技术、知名品牌和产业链辐射带动等综合优势,在核心零部件生产、园区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共同打造新能源汽车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在推动深圳汕尾营商环境一体化发展方面,我们也积极加强与省发展改革委的汇报沟通,围绕进一步增强经营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力促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谋划汕尾市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项目,成功纳入全省首批优化营商环境“揭榜挂帅”创新项目。另一方面,着力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协商和精准调研。通过充分听取代表意见,深入摸清情况、找准问题症结,并推动代表全程参与办理工作,确保政策措施精准有效。例如,在办理江周敏代表提出的《关于推动陆河至惠来高速公路建设的建议》(第1350号)时,市级办理单位与代表积极联动,及时反馈进展、共商对策,采取有力措施推动问题解决。目前该项目已纳入《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0-2035年)》的规划项目,处于工可报告及相关前置专项专题研究阶段。接下来我市将持续跟进省交通运输厅部署,并及时向代表通报项目最新动态,听取其后续建议,加速推进陆惠高速前期工作。
(三)坚持提升办理成效,力求以点带面。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办理实效,增强代表履职信心。通过认真研究分析每件建议内容,从小处着眼、从细处落笔,对照实际工作,剖析问题根源,聚焦重点难点,制定切实有效工作措施,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比如彭碧丽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汕尾陆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障环境容量指标和优化调整环境准入清单的建议》符合我市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要求,对汕尾陆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容量评估和产业准入分析提供了指引。5月28日,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带队到汕尾陆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省人大代表面对面交流,深入研究汕尾陆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面临的产业准入和总量指标等问题,提出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强化规划环评效力、优化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等工作建议,指导我市根据发展需要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扩园规划环评、优化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等工作,为园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我市按照上级部门的指导,持续做好区域环境治理,指导工业企业做好治污减排、设备升级改造等工作,为园区发展腾出环境容量,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机制改革,全市“一盘棋”统筹解决园区重点项目落地所需总量指标。目前,汕尾陆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已启动编制并形成规划环评文件初稿,正按省生态环境厅指导意见修改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思想认识,扛牢办理工作的政治责任。我市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两会部署。深刻认识建议办理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的关键环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始终站稳人民立场,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活力。将建议办理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提升政府效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政治任务,聚焦质量提升、代表真满意、成果真落实,确保办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健全制度机制,提升办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坚持目标与结果导向并重,着力完善办理工作体系。拓宽知情明政渠道。围绕国之大者、省之要者、民之盼者,前置梳理高质量建议参考选题,支持代表提出更具全局性、前瞻性、操作性的建议。优化办理流程机制。压实市级主办单位牵头责任和协办单位配合责任,建立全流程管理台账,规范办理程序。深化“合并交办、集成办理”模式,强化部门协同,提升办理整体效能。规范答复结果公开。严格审核、稳妥推进办理复文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且非涉密的复文,依法主动公开;对涉密内容严格保密管理,确保公开工作依法合规、稳妥有序。
(三)强化沟通协同,力促办理成果转化见效。聚焦建议“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畅通“提”“办”双方常态化沟通渠道,深化调研,压实责任,强化督办,将办理过程打造为发现问题、凝聚共识、推动落实的实践平台。深化调研论证机制。坚持问计于代表、问需于实践,邀请代表深度参与联合调研,共同把准问题症结,充分吸纳代表智慧,分类施策制定务实管用的解决方案和配套政策。健全承诺事项督办机制。对需持续推进的承诺事项,建立专项台账,实施动态跟踪、闭环管理、限期落实,确保代表的金点子高效转化为惠民生、促发展的硬举措、实成果,以办理实效持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群众获得感。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