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0日下午,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林涛同志主持召开红草产业园区项目推进会,研究如何全面贯彻市委《工作会议纪要》(第8期)要求,推动红草园区加快建设。
会议由红草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汇报了红草园区道路、变电站及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对邻里中心、投融资工作进行了认真讨论,形成了初步意见。
会议强调,当前基础设施建设已经成为红草园区建设的重中之重,新区管委会、红草园区投资开发公司要统一思想、合力推进;市直有关部门要不遗余力、积极配合,确保按照市委《工作会议纪要》(第8期)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纪要如下:
一、关于园区道路建设
红草园区列入建设计划的四条路(36米、18米、32米、T型路),其中36米路首期450米5月15日可全面完成,36米路中段4月25号已经动工,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9月底完成水泥路面施工,10月25日前完成建设。18米路红草镇6月1号前要交付场地,红草园区投资开发公司及早动工,确保9月底完成水泥路面施工,10月25日完成建设。32米路目前正在做可研等前期工作,T型路可研、环评、设计勘察都已经完成,32米路和T型路要赶紧招投标,确保11月底前完成建设。建设资金方面,请市财政局将园区道路建设在债转贷资金里面作安排。
二、关于合作共建邻里中心工作
要按照让利给村民的总体思路,由新区管委会授权红草园区投资开发公司,与三和村委合作,在留成地范围内建设邻里中心,邻里中心以后的收益全部让利给村民,具体方案由红草投资公司负责草拟。由黄万祝同志牵头落实,新区管委会及红草镇各指定专人组成工作小组,即日起开展工作。新区管委会负责联系国土局落实把产权证办给三和村。
三、关于污水处理厂工作
红草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已于2016年12月25日正式启动,前期工作方面,项目选址已与住建、规划、环保等部门确定管道路线和厂址,并且在1月27日取得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红线;可研报告已于1月28日召开专家评审会,3月24日完成修改,因考虑对园区环境影响的问题,需调整进水管线增设泵站的方案,该项工作正在推进,计划6月中旬完成可研报告;节能评估于4月27日完成专家评审,计划于5月中旬完成;稳评已完成现场和网络公示,计划5月底完成;环评报告初稿4月底已完成并进入论证阶段,计划6月底完成。PPP方案已经发函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新区管委会收集意见并修改完善后上报市政府,尽快开展招投标确定投资人。污水处理厂整个工作要在年底完成地下管网建设。
四、关于变电站建设
110千伏变电站已通过立项和环评,目前正在进行场地勘探和图纸设计,按照市委《工作会议纪要》(第8期)关于园区变电站改变选址的要求,新区管委会已发函汕尾供电局,要求其予以修改并与汕尾供电局确定新址,新区管委会要继续协助汕尾供电局办理置换地块的有关程序;汕尾供电局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在今年底前实现供电。
五、关于融资平台工作
红草投资开发公司是园区融资的实施主体,要盘活现有资产,增强公司实力;同时要加快融资步伐,想方设法与国开行等金融机构合作,拿出具体的融资方案,报新区管委会同意后实施。
六、关于明确新区(高新区)管委会管理权限问题
新区(高新区)管委会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直接负责汕尾高新区的管理及协调签约项目报批工作,由于新区管委会自身不具备必要的经济管理权限,在推进项目落地过程中,项目报批需要协调的部门多、时间长、成本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项目尽早落地。由市编办、汕尾新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联合上文市政府,结合制定权责清单工作,从有利于推动汕尾新区(高新区)规划建设、长远发展的角度,授予必要的经济管理权限。
七、关于抓好企业服务工作
新区管委会要继续服务好宝民汽车用品、广晟南储、珠盈珠宝、海珍食品、金泰丰食品五个已开工项目和广物汽车城项目,对已经投产的项目要做好数据统计工作,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统计体系。要主动服务企业,切实解决企业在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要确保比亚迪、信利、肯迪文、莱士、鼎桥等5个项目上半年动工,国信通、富安娜、富元、珍珠、曼斯等项目下半年动工。宝民汽车厂房门口两座坟墓的问题,请红草镇政府抓紧处理,经费应予以保证。已落户企业反映的报建费过高的问题,由新区管委会协调市规划、财政部门,依法依规提出减免办法。
八、关于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对红草公司行使管理权限的问题
按照《汕尾市红草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运作方案》“投资公司经市国资委委托,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管理”的规定,由市国资委于5月底前出具委托函,委托汕尾新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对红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行使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