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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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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1-02-26 15:16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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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府〔2021〕9号

  

  2020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广东省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法治汕尾建设

  2月12日、2月17日,市委常委会两次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学习《广东省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方案》。4月21日,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张晓强同志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汕尾市2020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11月27日,市委书记张晓强同志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常委会会议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

  二、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汕尾市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通知》。加强与组织部门沟通协作,收集汇总省管干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材料,并提前上报省委依法治省办。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市直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材料,报市委依法治市办备案。组成专项督察组对各县(市、区)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指导、督查,推动各级主要负责同志扎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定市城区、海丰县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试点。

  (二)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

  1.全力做好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迅速编印《汕尾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律法规汇编》,出台相关法律意见类文件,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执法部门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市卫健局紧密结合疫情防治实际需要和相关要求,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宣传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市司法局制作《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引》等各类法律指引,成立律师服务团,开展“店小二”式法律服务。

  2.政府职能转变紧贴民生。一是全力打造“无证明城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公共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群众的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经研究论证,全市直接取消或替代取消的证明材料共7619个,其中市级2679个,县级4940个。二是推进政务服务优化,当好便民利企“店小二”。大力推行市民服务广场“一窗通办”、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等等政务服务便民化建设。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全市网上中介超市采购2201宗,累计成交交易额达2.7亿元,竞价选取节约率26.67%,完成56单电子保函业务的应用,大大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12345投诉举报平台服务水平,共接群众来电216297件,转派工单27549件,按时办结率89.10%,群众满意率为99.98%。扎实推进“互联网+监管”建设,监管事项覆盖率93.57%。三是加快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建设高效、透明的数字化政府。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做到53个政务信息系统上政务云平台,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提供平台基础支撑。率先完成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汕尾节点和粤政图汕尾节点部署工作,制定《汕尾市政务数据治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数据治理工作。制发电子印章1109个,其中进驻政务服务网的192个单位已实现100%全覆盖。加大粤省事、粤商通、粤政易“粤系列”推广力度,打造“指尖办”掌上政府。

  3.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一是地方立法实践不断深化。举办立法听证会,出台全省首部以稀有剧种传承保护的立法《汕尾市稀有剧种传承保护办法》,有序推进《汕尾市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汕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立法项目,促进我市城乡治理。推进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推行在行业协会商会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首批以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为主的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8个。二是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审核(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125件,29个印发公布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及时向省政府、市人大备案;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公布废止与机构改革、公平竞争审查等精神不一致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5件;组织召开全市《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培训会,为各县(市、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人员培训4场次近300人。

  4.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成《2020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订发布工作,向社会公开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共43项。制订出台《汕尾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落实决策责任, 制订出台《汕尾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明确政府法律顾问的管理机构、聘任条件、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绩效考核等事项,有效调动法律顾问积极性,提高法律服务质量。依法依规做好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审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各类文件共247件,其中重大行政决策事项78 件,政府协议21件,其他文件148件。

  5.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确定的6个领域,从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和农业技术推广使用3个领域梳理审核89项行政处罚权调整由镇街实施,与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由镇街一并实施。市政府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举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专题培训班。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三是逐步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建设。全市有8个单位成功将行政执法“两平台”建设列入全省第二批试点,也是粤东西北地区首个入选的地级市。8个单位已全部上线使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两平台”,为下一步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和监管打基础。

  6.政务公开推进成效明显。一是全面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尾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明确责任分工、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抓住考核关键,开展全市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对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部门等50家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优化考核事项评分标准。二是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编制工作。全市各县(市、区)完成目录编制工作并以专栏形式在政府网站公布。三是聚焦民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准确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做好网络问政办理和在线访谈工作。四是打造公开平台,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成效。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问政、查询、征集调查、网上调查、市长信箱、访谈预告等专栏,积极构建互动交流多样化渠道。网站设置“人民安全健康放在首位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网络安全为人民 网络安全靠人民”、“当好‘店小二’大家谈”等民生专栏。2020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6549条,网站访问量达6645864次。

  7.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执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依法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支持政协履行职能,积极开展民主协商,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二是健全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保障和支持审计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2020年度,在全部审计项目的投入中,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占比40%。同时以财政资金全口径审计为抓手,着力促进政府依法理财,以民生审计为抓手,着力维护群众利益,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为抓手,着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三是强化司法监督。发挥“两法衔接”实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提前介入各行政部门涉刑案件,第一时间监督执法程序,完善证据移送。

  8.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定分止争功能,推进行政复议工作下沉基层,在全市52个镇(街道)设立“汕尾市行政复议咨询受理点”,开展业务培训,实现行政复议窗口前移,打通行政复议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通过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促使涉案执法机关重新梳理对行业管理的执法依据,纠正执法程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二是健全预防与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切实按照“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的工作要求,把依法治国的理念和要求贯穿到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中,通过加强信访法规宣传及信访业务培训,使信访反映“依法、逐级、理性”,信访办理“依法、及时、就地”,全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信访工作环境。2020年全市信访越级走访总量呈逐渐下降趋势,网上信访成为主渠道,占比达到70%以上,信访事项办理率达到100%。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围绕市委市政府基层基础建设年、营商环境优化年等中心任务,大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人员队伍培训,充分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及时受理矛盾纠纷案件3007件,调解成功2967件,调解成功率98.7%,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及督察发现问题

  我市在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中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和差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少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识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处置问题的能力不足。法律服务队伍人才紧缺,政府法治机构专业法律人才配置较少。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待完善。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和打算

  (一)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的部署,切实增强履行法治建设责任、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推进、全面配合抓好法治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督促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加快推进镇街一级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了解、研究、解决基层法治建设成效和问题。制定汕尾市法治建设(2021-2025)规划。

  (三)不断推进基层行政执法改革,深化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特别要解决司法行政机构的设置和队伍建设,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基本的保障。

  (四)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民主决策,打造科学决策平台,支持创新创业创优。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前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项程序。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大力利用市政府法律顾问室这个工作平台,努力打造凝心聚力的法律服务团队,为市政府各项决策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五)切实规范行政执法,为打造优良营商环境创造条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全市行政执法单位推行“三项制度”的督促指导工作,继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推动执法监督逐步从事后监督向全流程监督转变,不断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权力监督制度体系。三是深化基层行政执法改革。规范执法主体,界定执法权限,减少执法层级,整合执法资源,加强监管协同,形成市场监管合力。

  (六)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职能。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为抓手,不断推动“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我市政务服务水平,努力打造质量过硬、名声响亮的政务服务品牌,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五、落实法治督察整改思路和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县(市、区)工作的领导。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完善相关工作办法。推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进一步明确备案范围,规范报备程序。

  (二)认真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三)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业务指导和监督。加强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支持司法行政机关和重点部门设立专门的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不断充实政府法律顾问人才的聘用,要配备责任心强、业务过硬的法律顾问和规范性文件审查队伍,逐步实现队伍建设的专业化。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实体和程序合法,确保规范文明执法,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五)积极稳妥推进乡镇体制改革,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加快和扩大行政执法证的办理工作,确保基层执法队伍稳定。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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