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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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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2019-12-13 10:21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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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

  根据你办《转发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的通知》(汕法治办〔2019〕43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情况

  2019年1月24日,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划入了原市工商、质监、食药监局的职责,以及市科技局的知识产权、市发改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我局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法治思维指导和推进各项工作全过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我局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实施方案》的精神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成立了主要领导挂帅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建成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市场监管部门作为努力方向。

  制定《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考核制度》等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和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考试考核制度,用制度来规范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法治能力。

  (二)全面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自查改进工作。

  1.推进市场准入便利化。与全省同步深入推进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制、放宽对经营范围的管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外商投资审批制度、“多证合一”和“证照分离”、实施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等多项改革,持续降低市场准入的制度性交易成本,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压缩开办企业时间我市已于8月份提前落实省局关于开办企业全流程(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平均时间3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企业设立登记平均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的要求。据统计,今年1至9月份全市企业开办全流程平均时间实现1.83个工作日完成,部分企业设立登记营业执照实现立等可取,极大地方便了企业投资创业。截至今年11月下旬,全市拥有各类市场主体182045户,比去年底增长7.77%。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23831户,注册资本(资金数额)合计约242.63亿元;今年以来新设立企业4740户,占新登记市场主体总数的19.89%。

  3.推进市场退出便利化全面实行简易注销登记,缩短市场主体退出周期,降低退出成本。今年根据国家总局、省局的统一部署,进一步简化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和材料,将营业执照的注销办理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推动市场准入和退出全程便利化。

  4.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我市非“证照分离”改革的试点,去年我局已按省局部署启动证照分离改革前期工作,实现商事制度改革和涉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同推进,第一批106项审批事项中,取消了3项,改备案1项,实行告知承诺式19项,优化准入服务84项。

  5.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围绕发展所需、民心所向,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主动作为,在法律法规的支撑下按属地管理原则,将县(市、区)管辖区域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行政许可事项下放调整至各县(市、区)市场监管机关登记管理,实现就近办、便捷办。

  6.推广“互联网+商事登记”申请人可依托“汕尾开办企业便利通”微信公众号和广东政务服务网“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实现商事登记“指尖办”,同时依托线上协同服务平台实现开办企业“一窗受理、并行办理”。8月28日广东省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已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线运行,实现企业办理多个部门注销业务“一网通办”。

  7.实施行政审批“三集中”。我局实施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审批事项网上办理集中,实现政府前台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发证,部门后台承办、审核、审批、办结所有行政许可业务。

  8.深化便民利企服务。实行“资料齐全马上办、资料不全指导办、紧急项目加班办、特殊项目跟踪办、重大项目现场办”的“五办”服务机制,落实“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政务公开制”以及“引导服务、上门服务、跟踪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9.规范行政审批制度。我局今年制定了《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制度》和《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限时承诺制度》,进一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高效、便民利民、监督有效的行政审批制度。

  三)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今年以来,我局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并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制定了《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目录(试行)及实施细则》、《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等制度,为做好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方面提供依据,规范了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提高决策质量以及建立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一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依据及程序。我局现已依法梳理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责、执法文书、执法岗位及执法人员,编制执法权力流程,制定《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规定》,并按规定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有关途径公开。

  2.规范行政检查。我局在开展行政检查活动时,按规定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完整记录行政检查的依据、对象、内容、结果等事项,并将行政检查记录入卷归档。

  3.规范行政处罚。我局严格依据《行政处罚法》、开展行政执法活动,行政处罚案件严格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规定办理,不存在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等违法行为。

  4.规范行政许可。经历年来下放、取消及转变行政管理方式,我局现经市政府核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共102项,这102项行政许可尚不能取消、交给市场、中介或者下放基层行使。为了提高行政许可工作效能和便民,所有许可项目可上网或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

  5.规范行政强制。我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均严格依据《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进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前需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同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出具行政强制措施文书,明确告知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等。

  6.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我局现使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的文书格式,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的立案前置核查、调查取证、审理及告知、听证、复核、决定及执行等各个环节。在使用文书时,有全面、准确填写相关内容,载明法律依据全称,引用条文具体到条、款、项、目。

  (五)抓紧市场风险防范不断筑牢市场安全底线

  按照“着力防范市场风险,当好安全底线的守护者”的定位要求,着力加强食品药品、重要消费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牢牢守住了安全生产底线。今年以来,汕尾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计出动监管执法人员2万多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约7000多家次,全市共计立案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各类案件661宗(其中食品案件205宗,药品案件42宗,产品质量案件38宗、知识产权案件13宗),罚没款390.14万元。共计将789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89户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共监测全市电视台、电台等公共媒体各类广告数据176250条次,互联网广告数据1758条次。快检农产品187565批次,抽检食品2919批次、药品529批次、医疗器械39批次、化妆品75批次,重要消费品391批次,销毁不合格食用农产品1924批次8505公斤。全市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投诉案件1368件,成功调解116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9.25万元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制度。制定《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为政务公开工作打下了基础。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印发了《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落实相关科室责任,强化组织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2.完善政务公开目录。我局在局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设置了“行政执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专栏,及时主动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价格和收费执法、产品质量监管执法、知识产权行政处罚公示、违法广告、消费警示、专项整治行动、“双随机、一公开”以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消费品案件查处等市场监管安全信息。相关信息同时在市政府党政信息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予以公开。

  3.严格把关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对需公开的政务信息严格把关,严格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无差错。今年以来主动公开文件信息50条,收到2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按照流程及时回复申请人。

  (七)积极认真开展普法工作。今年来,我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执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七五”普法规划》、《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执法”普法责任抽制工作意见》、《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工作指引》等普法工作文件,一是利用在开展行政执法过程时进行普法;二是利用“12.4宪法日”、“3.15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世界知识产权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的时间节点进行普法;三是针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普法。

  据统计,今年我局发放各种普法资料共1万8千多份,接受

  普法群众有2万多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法学习不够深入全面。虽然我局已制定了各项学法学习制度,但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理论及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学习不够全面和深入。目前,学习内容大多停留在表面,没有加以深入思考和理解,与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信息化建设,既是改

  革的重要内容,又是改革不可缺少的重要支撑。目前,我市在行政审批方面还存在“信息孤岛”现象,缺少“三横一纵”业务平台(三横即地级市各行政许可单位业务信息双向推送、县级各行政许可单位业务信息双向推送、乡镇一级各行政许可单位业务信息双向推送;一纵:由市、县、镇纵向业务的双向推送)。而且由于系统网络格式互不匹配,造成数据存在重复采集,信息推送相对滞后。

  (三)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不够完善。一是部分科室及工作人员对什么是重大决策的理解存在偏差,应当依程序决策的工作没有按要求提出合法性审查;二是对重大决策的风险性评估工作存在不够重视问题。

  (四)监管执法能力与担负的任务不相适应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果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五)普法成效不明显。总结来看,我局开展的各类普法活动还存在重形式、轻效果的问题,普法形式相对单一,没有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所以普法效果不明显,法治意识还无法深入民心。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局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学法、培训考核

  力度。一是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规定,加大局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学法力度,全面学习《宪法》、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理论、《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及市场监管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二是全面落实局制定的各项学法制度和培训考核制度,实实在在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及法治能力。

  (二)推进信息数据“多跑路”。主动参与融入“数字政府”建设,推动连通省级,覆盖市、县、街道镇三级“粤商通商事服务便利通”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建设,切实推行“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实现我市市场主体准入、许可审批、后续监管、执法信息的跨区域、跨部门流转及共享。

  继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一是继续制定出台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方面的制度,重点制定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二是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对因决策错误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产生恶劣影响的,依法严格追究决策过错责任。

  全面提升监管执法能力举办“强化监管执法能力,提升监管执法水平”为主题的系列培训活动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监管执法能力,不断筑牢市场安全底线。

  (六)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执法”普法责任制一是加大对普法人员的能力培训,普法人员普法能力的提高对普法效果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采用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普法,让群众更容易接受法的知识,更能深入民心;三是要及时总结普法经验,多采用有效果的普法方式,避免再用效果不明显的形式普法。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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