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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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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2020-01-19 17:41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法规解读和回应,突出重点,深化人防海防领域政务公开,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的良好发展环境,为汕尾市建设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助力。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本年度制发公开规范性文件0件,作出行政许可0件、行政处罚0件、行政强制0件。

(2)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

(3)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数量18次,采购总金额423567元。

2.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情况:本年度我办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起,已按规定完成申请事项处置工作。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起。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办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起,行政诉讼0起。

(二)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统筹安排,实行专人负责,全面推进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全面落实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流程,推进重要决策、重要部署、行政执法、“放管服”改革、人防海防重点领域除涉密项目外、财务管理等信息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做到依法、及时、准确公开信息,增强人民群众对人防海防工作的了解,更好地服务我市人防海防建设发展大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8

423567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办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人防海防信息公开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鉴于人防海防工作的特殊性,无法对外公开涉及保密的信息。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不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仍有不足。三是人员的专业素养还有待提高。目前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抓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素质还略显不足,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改进措施:2020年,我办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努力向人民群众提供更多高质量的人防海防政务信息。二是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在严格遵守人防海防保密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对确定公开的人防海防建设情况,及时准确的予以公开。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办按照《汕尾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下称《方案》),结合人防部门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本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具体实施方案,将任务具体划分到各科室,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明确任务及分工,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我办按照《方案》分工要求,着眼稳定预期,着力加强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结合人防海防法规政策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络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准确的发布政策法规解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应的实际问题。着眼全面加强权力运行监督,着力推进重要决策部署信息公开,采取走访座谈、咨询协商、网络问政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跟踪决策实施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着眼优化服务,积极推进本部门门户网站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对本门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内容严格把关。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梳理编制进驻办事窗口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并向社会公开。着眼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根据本办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调整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推动政务公开责任落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下一步,我办将继续按照《方案》要求,落实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我市人防海防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氛围。


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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