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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局负责人上线称:收取高额诚意金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可向住建、金融监管部门举报处理 公租房申请公正公开
  • 2018-09-13 09:24
  • 来源: 汕尾日报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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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日报记者 黄秋斯

9月12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李剑锋和副局长刘斗荣、刘初棠做客市人民广播电台“行风热线——面对面”直播间,就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和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等政策问题与听众进行了互动交流。

收取高额诚意金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

市民问,一些未建或者未取得售楼许可证的楼盘向有意购房的群众收取高额诚意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刘初棠解答: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所谓订金、诚意金、认筹金等是违反房地产交易有关规定的,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向职能部门办理预售许可,收取诚意金、认筹金就可能涉嫌非法集资,存在扰乱金融秩序和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行为。针对这种情况,可向当地住建、金融监管部门举报处理,市住建局的举报电话是3325659。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正公开

蔡先生问公共租赁住房应该怎么申请?

刘初棠解答: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应当是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城镇低收入家庭年人均收入线标准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左右;住房困难标准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由经办单位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公示后的轮候对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结果向社会公开。配租对象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与配租对象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农村危房改造的三个申请条件

王先生问农村危房改造应该怎么申请?

刘初棠解答:农村危房改造的申请条件有三个:一是属于4类重点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二是所居住房屋属于整体危险(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危房;三是所居住房屋是唯一和长期自住的。

下期预报

9月19日,市文广新局负责人将做客汕尾人民广播电台“行风热线——面对面”,如果您对该局有关职能范围的工作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届时可拨打热线电话3367222,参与“行风热线”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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