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函〔202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汕尾市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7日
附件:汕尾市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docx
汕府办函〔202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汕尾市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7日
附件:汕尾市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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