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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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5 00:00
- 来源:
本网讯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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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姓名
(一)审批条件
1、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理由充分的;
2、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在受刑事处罚接受劳动教养的,不得变更姓名。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变更姓名
(一)审批条件 1、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理由充分的; 2、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在受刑事处罚接受劳动教养的,不得变更姓名。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