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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婴儿超期报生入户
  • 2016-06-15 00:00
  • 来源: 本网讯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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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超期报生入户

(一)审批条件
婴儿出生一年后,未能及时报生入户的,需要申请婴儿超期报生入户。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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