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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2017年度汕尾市旅游总公司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2017-02-10 00:00
  • 来源: 汕尾市旅游总公司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尾市旅游总公司负责宣传国家旅游政策,开展国内、

入境、出境旅游业务,拉动及壮大发展汕尾旅游经济,加强旅游文化交流。本单位不包含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港澳旅游部、海外旅游部、国内旅游部。

(二)人员构成情况

实有人数2人,其中:财政供养在编人数2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 开展国内、入境、出境旅游业务宣传活动。

2. 开展导游、司机安全培训等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40.50万元,其中:一般公

共预算拨款40.50万元。

三、 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4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

算23.50万元,占总支出的58.02%,比上年增加3.5万元,增长14.89%;项目支出17万元,占总支出的41.97%,比上年增加2万元,增长13.3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0万元。基本支出预算增长3.5万元主要是:财编人员工资提高、住房改革性补贴等; 项目支出增加2万元,是对旅游宣传加大投入。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 “三公” 预算经费0万元,同比与上年持平。

具体如下:

1、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万元,同比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同比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同比与上年持平;

4、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数0万元,同比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2.0万元,包括:办公费0.6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4万元,邮电费0.4万元,差旅费0.4万元。

2.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非税收入:指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2017年预算批复旅游总公司预算汇总表

 

 

汕尾市旅游总公司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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