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汕府办〔2020〕14号)精神,加快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发展。经研究决定,2021年度汕尾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第二批认定受理时间延长至2021年9月20日17时,其他要求不变。
特此通知。
联系人:市科技局科技业务科 陈耀芳
联系电话:0660-3369796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1日
相关链接:1.《关于开展2021年度汕尾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第二批)认定工作的通知》
2.《关于开展2021年度汕尾市众创空间(第二批)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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