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质量强市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深化质量提升行动,推动我市产品、工程和服务领域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近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市场监管局等18部门联合印发了《汕尾市开展“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年(2023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全面贯彻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委书记黄坤明调研汕尾指示要求,聚焦创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全力抓好“三六九”、奋进“百千万工程”,以实体经济为本,坚持制造业当家,围绕提高供给体系质量,直面市场需求和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明显短板和发展关键,坚持一个一个行业抓、一类一类产品抓,着力打通一批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堵点,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质量难点,化解一批民生消费领域质量痛点,更好支撑汕尾现代化产业体系优化升级,更大力度保障优质产品、工程和服务有效供给,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加快创建海陆丰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方案》从推动民生消费质量升级、全面增强产业基础质量竞争力、引导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优质发展、促进服务品质大幅提升4个方面部署了质量提升的任务,强调以质量变革创新推动质量持续提升,要求强化实施保障,明确提出到2023年底,农产品食品合格率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工业品质量进一步提升,力争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4%。消费品优质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消费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3%以上。建筑品质和使用功能不断提高,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保持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以上。生产性、生活性服务可及性、便利性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总体满意度持续稳定在最高等级“满意”区间,全市培训养老服务人员达到1200人次。
《方案》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作为建设质量强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将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县(市、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和质量奖励、示范、督查激励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