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4号(总第013号)
汕尾市统计局201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汕尾市审计局于2011年对汕尾市统计局(以下简称市统计局)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统计局是市政府主管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的工作部门,正处级,一级预算单位。
审计结果表明,市统计局2010年度预算执行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能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政策和规章,会计处理基本遵守行政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相关会计信息与实际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相符,大宗物品的购置能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的处置较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代收干部职工个人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10.09万元,在“其他收入”科目反映,造成收入不实。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责令市统计局纠正,调整有关会计科目,如实反映收支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市统计局应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严格会计核算,规范账务处理,如实反映收支情况,切实提高会计工作质量。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统计局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审计建议和意见,积极开展整改,已对相关会计科目进行调整,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