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汕尾市审计局于2010年对市旅游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旅游局是市政府主管旅游行业的正处级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
审计结果表明,市旅游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能够按照《会计法》及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政务公开五项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及时退还各旅行社部分旅游质量保证金93.5万元。
(二)历年干部职工及其他借款共7笔4.53万元,未及时清理和入账。
(三)办公楼建设工程款长期挂往来款。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了审计决定书。对未及时退还各旅行社部分旅游质量保证金的问题,责令市旅游局改正,将保证金退还各旅行社;对历年干部职工借款未及时入账和清理的问题,责令市旅游局及时入账和清收欠款;对办公楼建设工程款长期挂往来款的问题,责令市旅游局抓紧结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市旅游局应进一步加强项目支出管理,研究解决预算未细化的问题,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如实反映财政收支情况,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固定资产核算,改进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旅游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审计意见。一是向市政府作了书面报告,想方设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并调剂资金退还了部份旅游质量保证金。二是对历年干部职工及其他借款进行了清理,逐笔清收结账。三是采取措施加紧办理办公楼建设工程款的结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