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9日
代理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去年,市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汕尾市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等审议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多个审计专题报告作出批示,市委主要领导同志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和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狠抓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建立完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建立健全审计与纪委监委、组织人事以及其他有关主管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把抓好审计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完善管理、堵塞漏洞的重大举措,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提升审计效能。市政府及时召开全市审计整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2018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整改工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找准存在问题,扎实推动整改,确保取得实效。我市各相关被审计单位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积极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强化整改结果运用,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有力推动了国家和省、市相关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强化了财经纪律和预算管理、项目管理等相关制度的执行刚性,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汕尾市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主要问题78个,截至2020年3月底,已落实整改71个,整改完成率为91%。通过整改促进增收节支2024.22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91.03万元,拨付滞留资金371715.57万元,盘活存量资金5725.73万元,调整账务87301.19万元;促进27个项目完成建设任务;促进完善和建立规章制度33项。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责任。各地和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狠抓落实整改责任,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完善机制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一些地方和单位把审计查出问题列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清单,作为“硬骨头”集中力量推动解决。
(二)建立健全机制,形成整改合力。各地和有关部门单位不断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加强督办和跟踪检查,重点约谈问题较多、整改难度较大的单位负责人,并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市审计局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对逾期未履行整改工作的部门单位,第一次发出提醒函,第二次报市政府督查室,性质较为严重的移送纪委监委问责,推动初步建立了政府主导、被审计单位落实、主管部门监管、审计督促跟踪、人大监督、纪委监委巡察问责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形成整改合力。
(三)强化结果运用,提升整改效能。有关部门单位坚持举一反三,将整改工作与加强管理、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强化制度执行紧密结合,提升整改效能。如:市财政局出台了《汕尾市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实施意见方案》《汕尾市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暂行)》等相关规定,推动合理、有效配置财政资源,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支出效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了《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汕尾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明确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简化了办事手续,提高了办事效率,受到了社会和群众的充分肯定。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财政管理审计方面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市财政局已将政府性基金土地出让收入、租金收入和捐赠款列入预算收入并编列入决算草案反映,修正了税收征收经费支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费支出列支科目,加快了节能环保、城乡社区等项目资金的支出进度,加强了应急救灾资金管理,并承诺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合理安排和调整预算。
2.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关于项目预算指标执行率较低的问题,有8个单位已完成项目预算支出目标,有4个单位正在整改中;有3个单位已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上缴市财政;有2个单位已将非税收入上缴国库;有3个单位已将挤占的资金归还了原渠道,并进行调账处理;有3个单位已按规定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并调整了会计科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将公积金管理费用上缴市财政。
3.市城区决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市城区人民政府已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列入预算安排,全面完成债券资金的拨付、使用,出台了《汕尾市城区区级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区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等相关文件,并责令区财政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管力度,督促预算单位严格按规定用途规范使用资金;市城区财政局已将上年度结余资金收回本级财政统筹安排,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的编制,认真做好编制采购预算工作。
4.镇(街道)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有2个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和结算;有2个单位承诺将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制定年度政府采购计划,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有3个单位已加大力度清理往来款挂账;有1个单位已补正式发票入账,有2个单位修订健全了《镇政府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费用报销单据进行严格审核。
(二)关于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方面
1.“放管服”改革推进和优化营商环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 “出租车和网约车”违规载客以及治超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交通和交警部门进一步明确执法职责,加大了打击力度;市、县燃气、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报装业务已接入服务大厅,严格落实“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和集中审批模式;市公安交警部门已将“被记满12分驾驶人学习考试”的受理权限下放至各县(市、区);海丰县、陆河县公安局户政中队已设立了办理证件绿色通道指引、绿色通道窗口,开通了身份证全国异地受理的业务;市财政局已出台了多项制度,采取多项措施,加强专项资金支出监管力度,提高资金支出执行率;陆丰市、陆河县财政局已先后将多个项目补录入项目库系统,完善和细化预算编制。
2.全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海丰县政府已全面制止房地产企业另行收取普通商品房燃气工程建设费用的行为,有关企业已按照文件要求备案纠正违规收费行为,并通过网站及营业网点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市政府建立了市减税降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工作方案》,积极采取措施推进我市降费减负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已出台了相关制度,启动了汕尾市区工业控制线划定规划工作;海丰县政府印发了《工业用地申请制度》,认真组织实施,科学制定用地计划。
(三)关于“三大攻坚战”审计方面
1.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情况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海丰县政府已采取措施对以前年度扶贫资金进行分类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陆河县政府已按照配套比例要求足额下达县级配套资金;有5个镇已按不同种养规模和不同奖补标准发放“奖补资金”;有6个村委已对相关支出事项补开了税票;有5个村已将购置的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全市256名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对象已全部参加养老保险,204名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已纳入政策性兜底保障,168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外地就读技校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已全额发放到位;有1个镇已全部追回挤占新农村建设资金,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有5个村支付“三清三拆三整治”工程款已补取发票入账。
2.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市区奎山河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已通过了竣工验收,奎山河黑臭水体整治初见成效;海丰县、陆河县和陆丰市均对辖区禁养区内的非法养猪场进行了拆除、搬迁;海丰县开展对黄江河清理清拆养殖场、清淤清障,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工作;螺河(陆丰市辖区内)个别河段河边和城区捷胜镇前进河石头村河段河边堆放的建筑垃圾及渣土等已进行了清理,并对河边进行了绿化;陆河县水务局已依法对螺河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3.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有2个县采取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率;截止2019年12月底,2018年新增债券资金已使用完毕;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已将债券资金使用完毕;截止2020年3月底,陆丰市3个项目征地工作任务仍未完成。
(四)关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方面
整改情况:有2个工程项目已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有4个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问题均未整改到位;有6个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施工,未按规定变更手续的问题已按要求落实整改;部分监理单位履行监理职责不到位的问题已整改完毕;关于工程进度缓慢,未达到《施工合同》完成工程进度的约定时间要求的问题有关单位已落实整改。
(五)关于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方面
整改情况:陆丰市已全部配套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资金;有5家县级医院闲置医疗卫生培训资金已使用完毕;有7家县级医院升级建设工程项目已先后完成封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全市已招聘了37名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其余67个岗位的选聘工作尚在进行中;陆丰市、海丰县、陆河县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指标已全部达标;海丰县2017年完成建设的56间卫生站,已全部投入使用;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率较低、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审查不严格和个别贷款业务审批放款超过规定时限等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完成整改。
(六)关于国有企业绩效审计方面
整改情况:汕尾火车站站前广场及周边配套市政工程项目等已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红草产业园区道路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第二标段,已进场开工,第三期项目第三、第四标段填土工程在推进中;红草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已按进度支付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款;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道路建设首期项目一期、二期和企业建设便道、污水厂基建项目等6个项目,已报送财政审查;赤岭水厂已同意通过DN600管道对红草园区进行补水。目前园区企业日常用水需求已基本满足。
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组织审计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一)关于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方面的审议意见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原市委、市委审计委员会主要领导在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呈报的《汕尾市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定稿》上作出批示:“审计发现的存在问题不少,个别问题较严重,请市政府领导牵头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2019年9月12日,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10天内,市政府林少文副市长牵头召开了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各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切实解决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市审计局按照市人大的审议意见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发出审计整改函和整改清单,派出专人全程跟进,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同时,加强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政府督查室的协作配合,积极推动建立“政府主导、被审计单位落实、主管部门监管、人大监督、纪委监委巡察问责、审计跟踪督促”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促进审计整改监督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使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关于落实紧扣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要求,加大对资金使用绩效的审计力度的审议意见
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积极创新审计方式和手段,切实推动我市审计全覆盖工作向纵深发展。2019年,市审计局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将市级81个部门预算单位打包立项为1个审计项目,开展对各单位推行公务卡、预决算公开、预算执行率、“八大支出”项目资金和重点项目资金支出进度、“三公”经费使用、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等情况专项审计,实现了对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大大提高了审计效率和效能。下一步,市审计局将紧扣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要求,加大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审计力度,确保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三)关于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的审议意见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2019年,市审计局对2018年汕尾市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资产负债及经营风险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涉及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71家,其中:国有独资企业48家,国有控股企业15家,国有参股企业1家,集体所有制企业6家,全民所有制企业1家。审计调查发现,全市国企存在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公司治理不完善、企业盈利水平低、政企脱钩工作滞后、僵尸企业出清任务未能按时完成、公司制改革滞后等问题,并提出了加大国有资产监管力度,防止资产流失,实现保值增值;继续深化国企改革,实现良性发展;转变管理理念,全面落实依法治企;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国有企业做大做强等审计意见建议。下一步,市审计局将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力度,及时揭示企业投资经营风险管控薄弱环节,维护地方经济安全。
(四)关于落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更好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审议意见
2019年,我市审计机关紧紧围绕中央、省委的部署以及市委对改革工作的安排,进一步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相继成立了市、县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及时出台了委员会工作规程和办公室工作办法,加强对审计领域重大事项和重要政策的研究,加强对审计工作的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审计项目组织实施、审计结果运用等重大事项,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职责作用。同时,通过改革,全市审计机关领导职数、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均得到了优化和补充,积极探索审计助理制度,多举措引进专业审计人才,审计力量得到进一步充实,实现了审计工作计划、执行、审理、整改“四分离”,向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迈出了坚实步伐,为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奠定了基础。
四、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及下一步推进整改的措施
从各地各部门报送的整改情况看,大部分地区和部门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取得较好的成果,但还有部分问题未完成整改。主要有:
(一)预算不细化、往来款长期挂账等屡审屡犯问题,产生的原因涉及预算调整、收支增长不均衡、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等多种因素影响,需要随着改革推进而逐步解决。
(二)政府投资项目推进慢,履行手续不齐全等问题,主要是因为国家和省、市相关重点投资项目建设普遍存在征地难、审批环节多、牵涉面广、纠纷易发等工作难点,需要统筹协调各方合力推进,并履行必要程序。
(三)部分产业扶贫项目进度慢,主要原因是资金安排与地方产业发展不匹配,没有充分考虑贫困村产业基础薄弱、交通不便等现实情况。扶贫攻坚工作还需要有关部门加强政策指引,完善制度和资金安排。
对未完成整改的审计查出问题,有关县区和部门单位已作出承诺和工作安排,将加大力度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一是制定具体整改计划,深入分析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和目标。二是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合力推动整改。三是推进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下来,市审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跟进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审计查出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维护审计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