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市各地、各有关单位立足实际,创新形式,优化内容,狠抓应急演练工作,有效提升了全市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和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但是,应急演练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是应急演练活动开展不平衡、仿真性不够强、评估制度不够规范等。为进一步深化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国务院应急办《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的通知》(应急办函〔2009〕62号)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应急演练的重要性
应急演练是应急管理的基础工作,也是检验应急管理工作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扎实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是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宣传教育,进一步促进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应急演练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把应急演练作为提升实战能力的重要抓手,按照“演练即实战”的要求,积极组织应急演练,并逐步将应急演练常态化、制度化,确保应急演练工作安全、有序、有效。
二、要提高公众的参与度
要提高演练活动的趣味性和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组织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演练和观摩学习,营造全社会关注、积极参与应急演练活动的良好氛围。要以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为契机,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互动性强的应急管理宣教活动,广泛宣传应急预案、应急避险知识,增强公众学习、了解应急知识的积极性,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防灾避险和自救互助能力。
三、要增强应急演练的针对性
要结合风险隐患排查与专项治理、危险源和危险区域管理工作,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高风险部位、高危行业的应急演练。要积极探索新的演练方式方法,采用桌面推演、实战演练、计算机模拟演练等形式,组织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综合性应急演练和事前不告知演练时间、地点和演练内容的“双盲”应急演练等,突出应急决策、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应急联动等环节,检验应急力量协调联动能力和应急实战能力。通过演练重点解决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应急处置主体的配合与协调、资源整合和调配等问题。
四、要注重保障和安全
各地、各单位要统筹应急演练保障工作,切实做好演练的人员、经费、物资与器材、场地、通信保障等,在确保安全和不影响企业、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前提下,为应急演练活动提供有力保障。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明确和细化演练分工、责任到人,加强参演队伍的安全教育,对演练过程中易发安全事故,要制定详细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人员伤亡事故。
五、要认真总结评估
要建立和完善应急演练分析评估制度,准确评价演练成效,切实提高应急演练的实效性。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对演练活动全过程进行总结分析评估,不仅总结成功经验,更要总结教训与不足,针对演练中暴露的不足和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强化联动机制等,达到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教育公众的目的。各地、各单位要于每年11月前将年度演练情况(含音像资料)以及下一年度演练计划等相关文件资料报市应急办。市政府将对各地、各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演练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没有完成应急演练任务或演练效果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应急演练情况表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综合管理 应急△ 演练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
汕尾军分区司令部,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民
主党派,驻汕尾有关单位。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