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和我市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努力开拓全面依法治税新局面。2024年,全市税务系统获得“全省寻找‘最美保密法治代言人’微视频一等奖”“2023-2024年度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工作项目”等省级以上荣誉5项。现将市税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税务建设,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始终把推进法治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通过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宣讲会等形式开展研讨,开展“深学全会精神,争当改革先锋”主题党日活动等超150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专题学习研讨75次。制定全市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和教育培训方案,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明确培训学法课程设置要求,推进会前学法、教育培训学法制度化。
(二)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一是严明组织收入纪律,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全市税务系统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联系“包干”责任制、税费种管理部门与县(市、区)税务局“结对攻坚”机制,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围绕重点税种、重点税源、重点事项查弱项、补短板、增收入,持续推动税收增长动能转换,增值税、个税等主体税种和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城建税等地方税种增速快于全省平均水平。二是规范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为汕尾市“百千万工程”、全面实施乡村振兴贡献税务力量。在全省率先推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税务十条”“税收服务‘百千万工程’15条措施”“支持‘海洋强市融湾先行’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等,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超6.6万条,在支持制造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上见真章出实招。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加强对税务规范性文件审查,组织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2024年市税务局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4批次,起草并公布了《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完善本地区的税费政策执行确定性会商协调机制,依托该会商协调机制认真研究处理本层级、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税费政策问题,进一步统一政策理解和执行口径。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着力完善民主决策机制,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党委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按照程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推动制定和完善党委工作规则。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局领导带头深入基层调研,切实把调研成果转化为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效。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充分运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组成的税费法务保障团队,在依法决策中发挥参谋作用。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制发《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税务罚款设定与实施任务分工》,大力实施递进式、说理式、非强制性执法,2024年全市享受首违不罚纳税人2635户次,不予处罚金额11.51万元,完善和更新对外公开执法权责事项清单,推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充分挖掘改革“硬推广”“软推广”措施,积极打造“改革样本”,着力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举办《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班,确保税务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明晰执行口径,积极适应行政复议法修订后提出的新要求。落实汕尾市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组织开展2024年度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全市税务系统实现参考率和通过率100%,切实提高税务部门国家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重点领域,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防范工作;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开展支部内谈心谈话,严格党员干部“八小时内外”监督管理,切实把风险防范做在前、做在早,防得住、防得好,全力服务安全稳定大局。不折不扣落实好值班值守、重大紧急情况报告等各项工作制度,及时掌握判断应急事态。提前做好各项应急预案,全力避免舆情发生。对出现的突发事件,及时稳定纳税人缴费人情绪,做好解释说明和安抚疏散,避免现场人员积压造成舆情。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的主渠道作用,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2024年市税务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宗,指导县区税务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宗、行政诉讼案件3宗。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保护。持续推进税法援助制度向纵深发展,全年通过税法援助解决涉税费争议66宗。联合司法局、人社局、医保局等部门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汕尾市建立健全跨部门税费征缴争议事项联合处置机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开展涉税费争议联合处置工作。创新建立社保争议处理机制实体化运作模式,全覆盖设立“社会保险费争议联合处置中心”,实行实体化运作,自主开发社保争议处理模块,实现社保费争议业务受理、调解、查询和统计等全过程智能化管理,推动社保费争议受理工作更规范、更高效。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公开渠道,严格按照要求对各类涉税事项和执法制度等内容对外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加强“两微”建设,运用报刊、电视、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及时广泛地向社会公众发布工作动态、税收政策普法宣传等信息。2024年,市税务局在各级主流媒体刊发新闻报道411篇,其中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央级主流媒体报道148篇,学习强国采用21篇,南方日报等省级主流媒体报道156篇。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服务“百千万工程”等重大战略部署,自主研发“重点项目涉税全周期管理平台”,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运用数字化手段推动税收服务与治理。自主研发“税情天眼监管服务平台”,构建汕尾特色风险指标模型,荣获第十二届广东省市直机关“先锋杯”工作创新大赛中荣获党建赋能类三等奖、2024年全市党建赋能“百千万工程”暨“善美先锋杯”工作创新大赛一等奖。率先研发试行企业注销“智能体检”,自主研发“智能体检”模块,实现操作简易化、数据自动化、结果可视化、成本可控化,助力提升注销业务办理效率。作为全省唯一试点单位,承接全省12366-3热线日常监测任务,率先完善市、县、分局三级12366服务架构及工作机制,逐步提升座席应答率和咨询服务能力,税费诉求工单按时办结率达100%,在“咨询解答”前端消除办税痛堵难。同时依托征纳互动功能,主动收集分析网办高频业务需求,精准推送操作指引至纳税人端,提升“非接触式”办理便捷度,着力提升智能咨询服务质效。
(十)加强党的领导,推进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建设。全面加强党委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2024年召开工作会议2次。以健全税费征管保障机制为基础,在全省范围内率先且唯一推动地市层级政府制发《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实施方案》,从机制上逐步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新格局。率先联动破解不动产司法拍卖难题,构建“税务+法院”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事项办理协作机制,明确税费承担方式、明晰全流程闭环管理工作流程,有效加强税费司法保障,助力依法治税水平提升。全覆盖建立“法检税”征管协作机制,聚焦民事执行案件自然人利息所得税费分散运行、低效流转难题,率先建立“法检税”征管协作机制,与法院、检察院建立纵向贯穿、横向融合、整体联动的高效运转机制,实现民事执行与税费征缴“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相关做法成效被省税务局作为优秀案例推荐至税务总局,获得海涛市长批示表扬。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市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依法治税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和差距:一是个别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近些年随着纳税人缴费人的维权意识的增强,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执法水平提出了新的考验,个别税务干部自身法治素养不足,在日常执法中暴露出了进户执法未审批、执法文书表述和文书送达不严谨、行政处罚没有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执法不规范问题;二是法制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方面,全市税务系统现有公职律师14名,总体人员较少,在全省税务系统内仍属于较低水平,法治人才结构还不能完全满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工作要求。另一方面,由于案件数量较少,岗位配置等客观原因,公职律师参与案件办理的机会不多,普遍缺乏案件办理经验,办案水平和能力参差不齐,因此在探索完善业务骨干、专业人才库、公职律师的递进培养机制、加强全市税收法律政策专业人才库统筹使用上还有提升空间;三是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水平有待提升。从今年度开展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中发现,个别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存在立法不高、表述不规范等问题,反映出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经办人员立法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制定管控流程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法治税务职能作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抓好《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贯彻落实,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着力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着力加强全市税收法制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制造业当家、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决策部署,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新的征程上奋力助推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取得新发展新跨越。
(二)坚持科学谋划,持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要紧跟市委市政府和省税务局改革节奏和步伐,按照“三个坚定不移”的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改革任务落实,积极提炼部门重点创新措施,争取获得更多“硬推广”“软推广”项目。同时对标市委市政府和省税务局新要求,有序铺排2025年的改革工作,防范化解税收征管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推动税费征管体系改革提档升级,全力打造效能税务。
(三)坚持依法治税,全面提升税收法治水平。一是稳妥办理涉税争议案件,加强机关行政复议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确保妥善化解涉税行政争议。二是持续开展执法资格考试备考和年度学法工作,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坚持以考促学,有效提升税收执法一线干部队伍业务素质。三是加强法制队伍建设,鼓励新进公务员等考取法律职业资格,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发展成为本系统公职律师,优先法制工作岗位人员配置,加强基层分局法制员建设,持续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提高税收法治水平。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管控,提高规范性文件立法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