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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3-02-28 17:25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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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夯实基础、开拓创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为我县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示范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0月31日,全县召开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部署我县学习宣传贯彻工作。12月12日,召开市委宣讲团宣讲报告会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县领导及县直(含驻陆)单位主要负责人共130余人参加学习。制定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迅速掀起全县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认真谋划、全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陆河落地落实。组织开展理论微宣讲活动,目前已开展微宣讲9期,视频阅读超4500人次。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印发《2022年中共陆河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中心组成员分管的工作,系统安排专题内容,落实领导带学和“第一议题”制度。印发《2022年陆河县副科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在举办科级干部培训班等主体班次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校重点课程。12月份,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作题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陆河”专题辅导。

  (三)坚持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等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贯彻落实《法治陆河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陆河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县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自觉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任务,通过“第一议题”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领学、带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依法治省、市委依法治市会议精神,确保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四)优化政务服务,依法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实施“周六不打烊”延时服务,“服务之星”评选活动,切实解决群众“上班没空办事、下班无处办事”难题,提高企业群众获得感。实施“周六不打烊”延时服务以来,共办理业务24件、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266件。二是建立网上办事指南动态管理制度。印发《陆河县网上办事指南动态管理办法》,推动各镇各有关单位校准事项实施清单要素内容,规范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事指南。2022年,我县网上办事全面优化,实现网上可办率99.62%,全程网上可办率91.95%,综窗受理率100%。三是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深度梳理。推进“全市通办”,设置“跨域通办”专窗,通过县、镇两级线下窗口代收代办方式落地第一、第二批共27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县内“镇与镇,镇与县”通办。四是大力推动“一件事”主题服务落地。召开工作推进会,制定陆河县全生命周期一件事目录清单,印发正式方案,同时在系统配置上线。实现31个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一件事”线上、线下办理,超额完成上级任务。五是加快“四统一”延伸,规范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满意度,现已完成“统一预约”“统一受理”“统一评价”延伸。六是改造升级县公安政务服务中心,在全市率先延伸市公安“一窗受理”云平台,全面推动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在我县落地落实。

  (五)规范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进一步优化行政决策。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印发《陆河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听证事项目录》,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公布。二是严把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工作在保障政府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保障行政决策合法性,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事项、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均达100%。三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聘请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广东宝腾律师事务所共4名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对政府的涉法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合法性审查、防控法律风险等。

  (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管与协调配合机制。贯彻落实《陆河县镇级与县级执法部门协调配合机制》《陆河县镇级综合行政执法重大事项会商制度》《陆河县关于建立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协同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等制度文件,划分镇与县直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各方职责,建立权责一致、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权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切实加强镇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县直职能部门的配合协作。二是大力推广应用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督促指导全县各级执法人员全面应用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执法办案,并加强实操型培训,定期对应用平台开展执法的情况进行通报,对执法量低、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点名提醒。2022年,全县累计开通“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行政执法单位27个,累计登录量15515次;累计有效案件1147宗;累计有效文书2958份。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运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系统,组织全县申领、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为考试合格的行政执法人员申领、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与在岗培训,推动法律知识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目前,全县现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数565张。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进行政执法机关“三项制度”落实执行公示,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身份信息、执法窗口岗位信息、当事人权利义务信息公示。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对各地各部门落实乡镇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完善相对集中处罚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专项执法开展等进行指导监督。

  (七)坚持人民至上,公共法律服务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全力打造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县建成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28个,128个村(社区)均配备法律顾问,覆盖率100%。全县发展人民调解员722名、农村法律明白人513名,形成了“骨干支撑、专兼结合、全域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格局。2022年平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11件,其中刑事案件277件,民事案件234件;受理人民调解申请446件,化解440件,调解成功率为98.65%;受理公证174件,出证170件。设立“12348”接线座席,组建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组成的接线团队。2022年,累计接听群众咨询500余件。通过接入广东法律服务网、掌上12348、粤省事、12348中国法网APP等渠道建设陆河县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为群众提供4种公共法律服务咨询方式、15类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在线办理服务、2类群众学法用法普法服务,整合法治宣传、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使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得到一网通办,实现法律服务“掌上办”。

  (八)坚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22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28宗,受理21宗。办理县政府为被告案件12宗,审结11宗,未出现败诉现象。积极推行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做好出庭应诉工作。二是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持续加强镇、村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组织全县700余名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学习。三是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实施。全县培养“法律明白人”513名,切实发挥“法律明白人”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化解社会矛盾、参与村民自治中的作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成效显著,螺溪镇欧田村被评为2022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四是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022年接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74宗,其中案前调解44宗、不予受理3宗、立案受理27宗。仲裁结案27宗,其中仲裁调解结案16宗、仲裁裁决结案11宗。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84.5%,仲裁案件结案率100%,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及补偿金55万元。

  (九)加强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一是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选取陆河县人民检察院等6个单位在2022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议上进行现场述职并评议,全部评为优秀等次。二是健全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各镇各单位工作人员参与学法考试,参考率100%,及格率100%,优秀率98.32%,平均分99.09分,达到学以致用、以考促学目的。三是抓住“关键少数”。组织各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近30名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全县各单位通过网络直播参与旁听案件庭审,增强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行政意识。

  (十)坚持监督和制约,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县政府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2022年共办复人大代表建议21件,县政协委员提案30件,答复率为100%,满意率100%。二是加强审计监督。2022年共开展审计项目14个,开展财政预决算审计、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民生审计、公共工程审计、企业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充分发挥了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建设性作用。三是持续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2022年印发的17份规范性文件做好发布后的跟踪解读,持续增进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的理解认同。提升12345政务服务热线能力,健全工单处理机制,建立健全知识库动态更新机制,为企业群众提供自助查询服务。2022年,我县12345投诉举报平台总接5064单,按时办结率100%,累计更新知识库知识点202条。

  二、存在的主要不足

  2022年,我县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还需不断加强;少数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法治建设基层基础还比较薄弱,基层执法力量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将重点从以下方面着手,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统筹推进法治建设。进一步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加强县镇两级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优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的科学性。二是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健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机制,强化能力提升,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三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把利民惠企作为出发点,把人民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尺,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着力深化基层审批服务改革,完善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推动审批服务事项就近办、便利办,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五是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深入推进县“八五”普法规划。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陆河、平安陆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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