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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汕尾市统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2023-02-15 11:39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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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

汕尾市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统,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强化执法监督,提升统计执法队伍能力。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市委、市政府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做好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选举产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宣示党在新征程上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目标继续前进,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引领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更加深刻感悟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对党、对中国人民、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深远影响,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两个确立”是党在新时代取得的重大政治成果,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点内容,局领导班子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入心入脑,将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激发干工作抓落实的强大内生动力。10月31日,市统计局召开专题学习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团结奋斗,在汕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奋力谱写统计改革发展新篇章。以党的二十大为新契机、新起点,自觉把统计工作放到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中思考、定位、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在新征程中继续强化和发挥好统计信息、咨询、监督职能作用,切实把握经济发展态势,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的调查研究,做实做强做精做优统计监测分析研判工作,坚定不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全面从严治党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统计保障,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更加优质的统计服务。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和有关推动落实具体举措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八五”普法重点学习宣传内容,列入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普法全过程、各环节,持续推动局党组和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措并举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的落地落实。二是政治理论和法治建设相结合。坚持党组会带头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以来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的传达学习任务,定期组织认真学习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2月15日,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戴德旺应邀到汕尾市“我们一起抓项目”专题培训会作专题授课,2月16日,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戴德旺应邀到市城区开展专题授课,4月1日,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戴德旺应邀到陆丰市作统计知识专题授课,5月30日,党组成员、总统计师冯孟栋应邀到市委党校为2022年春季学期汕尾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作《学习统计知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统计专题辅导报告。授课课程除了业务课程外,还涵盖统计法治等法治宣传教育课程,进一步牢固树立领导干部和基层统计人员统计法治意识。四是在开展数据质量核查、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调研等工作中,向统计调查对象宣讲《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统计守信企业激励及失信联合惩戒内容,引导企业依法统计、守信统计,切实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汕尾市统计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地位,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部门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同开展、同落实。一是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戴德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二是将大力加强法治统计建设,全面推动依法治统工作落实作为全年主要任务,将法治建设纳入部门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全年工作计划中。三是统计普法宣传形式更加多样。加大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力度,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全市各级统计机构向企业发放《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800余册,通过以案释法,引导企业及时、真实报送数据。各级统计机构采取业务培训会、年报会等形式,告知统计调查对象法定义务和统计调查人员保密义务,提高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调查人员依法统计、守信统计的自觉性;利用关键时间节点扩大普法覆盖面,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等主要时间节点和新闻媒介,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分工方案》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一)党委和政府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将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一是构建完善地方政府统计数据质量制度,积极推动完善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形成入退库的各个环节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全流程;明确全年统计法治工作重点,切实提升统计法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通过全面强化部门数据报送、加强部门业务指导,推动全市企业、项目全面及时纳统,取得显著成效。三是加强数据质量检查服务。在数据质量检查中坚持送法上门、服务上门,做好普法宣传、释法说理、业务宣讲工作,深入查找原因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企业管理人员对统计的关注和重视。

(二)结合本地实际组织落实法治建设规划纲要,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和办法,确保法治建设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关于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相关重大工作部署,今年各级统计机构协作配合共同完成了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市政府印发了《汕尾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二是与统计督察整改、执法检查、数据核查和入退库检查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开展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核查或入退库检查。三是对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情况进行实地督导,要求各地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人,确保专项纠治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四是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协作配合,成立了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为副组长的全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每季度报送相关台账至省统计局和市纪检监察机关、市委组织部。

五、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一是加强对《广东省统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宣传,2022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统计条例》,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修订注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做好与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配套衔接。10月31日,市统计局召开学习贯彻《条例》会议,会议要求各级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学习《条例》,充分认清当前统计的形势,准确把握《条例》颁布的历史背景,全方位理解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开展好《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多形式宣传学习《条例》,通过专题学习、业务培训,将《条例》纳入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作为“八五”普法、“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活动宣传的重要内容之一,把《条例》当作日常统计工作的行动指南;通过学习《条例》,把搞准搞实统计数据作为统计系统重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提升源头统计数据质量。三是结合“9.20”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等宣传学习。

六、2022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2022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举措和成效。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学习宣传贯彻,依法确定和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重大行政决策由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做出决定;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对以本单位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照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在政务服务网全面公布权责清单,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设置咨询窗口、汕尾统计信息网公布投诉举报等信息,提供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和服务指南及办事流程,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印发《汕尾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完善全市统计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设和组织实施普法规划;组织人员参加国家统计局统计知识和统计法律知识提升等培训班,督促完成国家统计局在线学习任务和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学习考试;编制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分类分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汕尾市统计局通过大力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和统计法治宣传,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水平,提高了统计调查对象的依法统计意识和统计数据质量。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调查对象宣传成效仍待进一步提高,个别企业存在统计台账不完善等行为;主要原因是企业依法统计意识不强。二是基层执法监督薄弱,执法力量不足;主要原因是基层统计执法人员工作变动,同时受疫情影响,国家统计局近几年没有组织执法证考试。三是基层统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足,与统计执法监督工作要求还不适应;主要原因是同时受疫情影响,国家和省的执法培训次数较少,对基层执法监督人员执法水平提高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汕尾市统计局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重点,切实解决统计法治建设中存在的不足与短板,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加强依法行政方面的知识学习,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意识。二是组织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一系列批示指示精神的学习深化,全面提高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加大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增强统计法治的震慑力,保障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不受干扰。四是落实省统计局关于加强基层统计“7个一”规范化建设工作部署,推动各级统计机构着力解决基层统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基层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五是加大对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继续推进统计宣传全覆盖。



汕尾市统计局

2023年1月6日


抄报:省统计局、市委依法治市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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