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汕府办明电〔2023〕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汕尾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汕尾市卫生健康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和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紧密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坚持精心制作、精准推送,服务公众、服务大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平台做好发布、解读等各项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方面还存在差距,还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工作准确度,切实把政务公开各项部署落实落细落地。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考核方面还存在差距,还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严格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政务公开工作不存在漏洞,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实际化、高效化。三是信息公开平台的为民服务功能方面还存在差距,还需进一步提高便民服务,更新重点信息,规范回应舆情,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处理网络问政,切实做到与群众需求保持畅通。
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
二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理清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
三是加大政策解读。严把解读材料质量关,避免出现解读内容简单、方法单一,及时性不足等问题,切实提高政策文件解读质量和品质。
四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各项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机关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