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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饮用水安全专项卫生监督检查
  • 2017-11-02 15:31
  • 来源: 本网讯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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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保障全市饮用水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我局组织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业务骨干于10月23日—27日对全市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监督专项检查。根据上半年省卫生计生委等3部门对我市饮用水安全检查情况反馈和市疾控中心抽检反映部分供水单位饮用水指标偏低情况,陈秋煜局长高度重视,亲自部署,靠前指挥,亲自带队检查供水单位工作,对各地提出了要求。一要落实责任,加强卫生监督监测。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要高度重视饮用水安全,严格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城市供水水质标准》,落实辖区管理责任,建立管理责任制,建立分管领导—业务股室—卫生监督员—卫生监督协管员管理制度,一级一级落实责任。加强监督监测工作,查找生活饮用水卫生日常监督监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补齐短板。二要加强监督巡查力度,摸清底数。针对辖区内供水情况,各地卫生监督人员要加强巡查,对城市居民供水、农民饮水供水单位做到心中有数,分门别类,建立档案,确保辖区内监督巡查全覆盖。三要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监测能力。各地要强化监测工作落实,积极争取当地财政和上级部门支持,加大经费投入,支持疾控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增加水质检测设备,全面提高我市水质检测能力和水平。四要强化部门协调和信息共享,理顺职责。各地要加强与水利、环保、住建等部门沟通协调,精准、科学开展饮用水卫生监测,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水源水和出厂水水质、饮用水工程建设、实际供水能力、自检能力和消毒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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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专项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供水单位、询问相关人员和群众,对各地供水情况做全面了解,并根据各地情况要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认真整理、分析辖区内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情况,及时研判饮用水安全风险,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建议,保障全市饮用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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