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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卫生健康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2025-01-21 10:48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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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汕尾市卫生健康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安排,全面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情况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健全法治建设机制

  1.强化思想武装,提升法治思想认识。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要位置,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抓手,切实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制度,结合“三会一课”,采取集体研讨和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和关键性工程。

  2.压实主体责任,完善领导工作机制。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要求,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带头研究部署、亲自督办协调,坚持重要法治工作集体决策、集体研究,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协同抓的工作格局,以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为重点,先后制定《汕尾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汕尾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普法工作要点》《汕尾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统筹推进系统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3.坚持法治引领,推动法治医院建设。市直属医疗机构认真按照《法治广东建设规划(2021—2025年)》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和长效机制,规范医疗服务管理流程,促进医院各项制度建设更加完备、合法,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同时培养医疗机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医疗领域问题,促进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化、标准化,精细化发展,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聚焦卫生行业特色,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积极推动公共卫生立法。为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促进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由我局起草的《汕尾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于2024年6月25日经汕尾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7月31日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贯彻执行《关于印发汕尾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依法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确保准确性和合法性。2024年我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失效文件2件。全年审查合同43件。

  3.精准高效开展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协调推进普法工作。利用国家安全教育日、医师节、护士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全域性开展主题宣传。以“宪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宪法进医院、机关,构建依法办事、用法解决问题的法治良序,提高患者满意度,营造优质医疗氛围,成效显著。

  (三)坚持社会公平公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稳妥办理信访案件。聚焦卫生健康领域信访突出问题,落实信访化解主体责任,自主开发“汕医监管”平台,拓宽群众诉求路径,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确保信访工作平稳有序。2024年办理医疗纠纷48起,结案38起,调解化解率79.17%。“汕医监管”平台共接到投诉727件、已办结716件、办结率98.48%。“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累计接到投诉线索544件、已办结512件、办结率94.12%,剩余线索均在办理时限内。全市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案(事)件。

  2.严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律风险。建立复议诉讼案件会商协调会议和“回头看”机制,组织业务处室、法律顾问开展案件研讨,分析案件重点难点,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梳理行政管理或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短板,针对问题进行警示提醒“举一反三”,通过警示教育提升队伍执法能力。2024年我局无相关行政复议案件。

  3.切实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对我局牵头起草制定的涉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预防和纠正政策制定中有违公平性的规定,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有效落实,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助力企业发展。

  4.开展平安医院常态化建设。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平安医院建设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作为医院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不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通过改善就医环境、优化诊疗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增强了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同时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从业行为,改善医疗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从源头预防信访投诉和医疗纠纷的发生。

  (四)健全法治工作体系,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以打造高质量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的,聚焦“六个通办”,坚持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水平。2024年度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共1307宗,撤销的行政许可事项0宗,被行政复议的行政许可0宗,群众好评率接近100%

  2.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同时制定印发《汕尾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工作指南》《汕尾市卫生健康局行政检查工作指南》《汕尾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强制工作指南》《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案件办理的通知》,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4年,全市共出动卫生执法监督人员14021人次,检查各类监管对象2873家次,检查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2802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535份。截至2024年12月26日,全市共执行行政处罚135宗,罚没款177.27万元(其中无证行医31宗、罚没款160.17万元)。

  3.全面提升监督管理效能。坚决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提升卫生监督抽查公正性、效率与透明度,积极应用“粤执法”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采集数据,依托现代化监管载体,转变传统执法方式,全面提升卫生执法效能。2024年全市抽检任务完成率达100%。截至2024年12月27日,粤执法系统共录入完成行政检查68件。

  4.深入开展医疗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汕尾市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成立大型医院巡查工作领导小组,举办巡查工作培训,全面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同时,统筹推进医药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召开全市医疗机构工作推进会,举办“行风大讲堂”培训班。要求全市医疗机构和人员积极参与自查自纠,签订各类廉洁从业承诺书,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并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全市110家医疗机构、13354名人员参与自查自纠,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901份、《廉洁从医承诺书》《廉洁自律承诺书》等廉洁从业承诺书7237份,观看警示教育片137场次、10760人次,开展谈心谈话3837人次,有效推动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的整治和医疗服务行为的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4年,我局依法治市工作与卫生业务工作双向互动、良性循环,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在法治体系建设、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

  (一)对法治建设的思想认识有待加强。依法行政的理念和自觉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少数人员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基础性、全局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中自觉学法、尊法、用法的惯性还未全面形成。

  (二)综合监督执法力量较为薄弱。日常监督管理任务与专项整治工作日益繁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多点作战,且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有待增强,导致执法人员紧缺、监管不足的问题更加突出,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的能力建设迫在眉睫。

  (三)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仍需提高。“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开展还不够深入,普法宣传教育的方式和方法、广度和深度有待强化,内涵式、创新性、精准性的宣传不足,成效也不够明显。

  (四)公立医院法治建设规范化仍需提升。目前,我市公立医院法治建设仍处于发展关键期,部分公立医院已经取得一些可行性较强的有效经验,但仍有部分公立医院未充分认识到法治建设的必要性及重要性,忽视法治建设与提升业务水平间的联系,法治建设工作仍不够规范,导致医患矛盾时有发生。

  三、2025年工作思路

  下来,市卫生健康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严格落实省委、市委关于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工作部署,立足省委赋予汕尾“西承东联桥头堡、东海岸重要支点”新的战略定位,认真落实党建引领“三六九”工程,贯彻落实《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锚定“海洋强市,融湾先行”、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等重点工作,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把法治工作贯彻到建设健康汕尾的全过程,为推动我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提供坚实法治引领和保障。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二)持续深化卫生健康“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提升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事指南,加强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的后续监管工作,增强放权的协同性和监管的有效性,进一步打造卫生健康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三)持续规范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部门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事项及合同协议等材料合法性审核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废旧规范性文件清理清查工作。

  (四)持续强化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卫生监督执法管理机制,将全部执法活动和执法环节纳入中心监督范围,全面提高监督成效。继续充实提升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力量,加强业务培训,强化综合监督应急管理和应急能力建设,推进综合监管队伍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

  (五)持续提升卫生健康行业普法宣传实效。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题普法活动,提升普法宣传的针对性,不断完善普法宣传组织网络建设,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六)不断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执业能力。严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律风险,严守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关口,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法治建设,提高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化水平。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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