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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迅速开展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的令
  • 2023-12-22 16:53
  • 来源: “绿美汕尾”微信公众号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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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全市各级林长,各有关单位:

  今冬是储苗备耕的重要节点,明春是造林绿化的黄金季节。全市各级林长、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植树就是植富,造林就是造福”的理念,突出“绿美广东”引领,落实“百千万工程”“明珠一号”攻坚行动,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绿美汕尾生态建设,抓紧抓实2024年造林绿化准备工作,迅速在全市掀起县镇村绿化大干一场的热潮,推动绿美汕尾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

01

精准落实绿化用地

  当前我市国土绿化依然存在数量不够、品质不高等问题,一些贴近群众的“四旁”“五边”仍有不少植绿扩绿空间。各地各部门要利用好自然资源和林业部门的卫星遥感图像识别、无人机航拍等现代科技手段深入开展排查摸底,精准规划设计绿化地块。山上造林要盯紧8.72万亩林分优化、11.27万亩新造林抚育、5.41万亩森林抚育等重点任务,群众生产生活周边的山地要多种树,多建设简易实用的山地公园、郊野公园。要突出抓好省“百千万工程”首批典型县镇村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绿美汕尾示范带造林绿化工作,做到设计科学、施工合理、便民利民。城乡绿化要聚焦高铁、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乡村道两侧、江河两岸、广场、街道、校园、机关企事业单位庭院、城乡结合部、村头村尾、房前屋后等群众常来常往的地方,采取见缝插绿、立体植绿、拆违建绿、补种乡土阔叶树种等方式植绿补绿。

02

做好明年开春及全年苗木保障工作

  种苗保障是绿美汕尾生态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地要全面掌握2024年绿化苗木供需情况,要对需要多少苗、辖区内能供应多少苗、到外地采购多少苗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巩固深化“国有林场+国有企业”合作模式,建设具有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特色苗木基地和市级保障性苗圃。要发挥国有林场示范作用和技术优势,提高优质苗木生产和储备能力,加强良种壮苗培育储备,鼓励就地育苗或上山取苗,降低育苗储苗成本。加强与邻近城乡绿化大苗储备充足地市的对接,建立苗木调运保障机制,全面保障我市造林绿化苗木供应需要。

03

科学合理选择绿化树种

  要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科学选择生态效益较好的乡土阔叶树种,多种群众喜爱的“摇钱树”。山顶可以种植荷木、火力楠、台湾相思等;山腰可以种植铁刀木、土沉香、紫檀、木麻黄、桢楠、红锥等;山脚可以种植桢楠、红锥、香樟、紫檀等;海边可以种植大王椰、榕树、秋枫、木麻黄、台湾相思等;城市主干道、铁路沿线、国道、省道等重要区域可以种植凤凰木、秋枫、榕树、风铃木等;“五旁”“四边”可以种植凤凰木、柏类、香樟、玉兰等。使植下的树逐渐成为泽被子孙、长期释能的“绿色银行”。县、镇、村绿化要特别注意科学配置乡土树种、经济林果和珍贵树种。

04

积极调动社会力量

  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领撬动作用,采取先造后补、认捐认种等方式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造林绿化。要积极开展“爱汕尾我助绿”“乡贤林”等活动,鼓励引导乡贤、企业和专业协会通过捐资捐物、认种认养等形式参与造林绿化。鼓励企业和个人利用荒山荒地开展造林绿化和经济林果种植,协同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和绿色产业发展。要用好“爱汕尾我助绿”认捐认养小程序,拓宽“认种、认养、认捐”渠道,宣扬爱绿、植绿、护绿的风尚,形成全社会参与绿化美化的浓厚氛围。

05

部门协力推进

  各级林业、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要按照今年第25次省委书记专题会关于职责分工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部门绿化职责。各级林长要认真履职尽责,督促落实相关部门绿化职责,协调解决造林绿化的重难点问题,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氛围。

06

强化督导落实

  各地要结合“百千万工程”,将造林绿化目标任务、时序进度、质量成效等纳入绿美生态建设综合评价考核范围,要组织开展绿美汕尾生态建设专项督查,对各地苗木储备和备耕造林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各地要安排领导干部包片办点和技术干部蹲点指导,推行科学生态节俭造林绿化,从备耕挖穴开始全过程严管造林质量,确保造林绿化成效。

  此令。


汕尾市第一林长:逯一峰

汕尾市林长:郑海涛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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