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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2023-07-03 16:56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 【字体: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局医疗机构校验结果、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序号

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结果

变更事项

1

汕尾亮睛工程眼科医院

1.法定代表人由“刘应鹏”变更为“李丽桃”
2.主要负责人由“刘应鹏”变更为“林惠岳”

2

汕尾市妇幼保健院

合格

主要负责人由“马如燕”变更为“蔡辉勇”

3

汕尾市公共卫生中心门诊部

合格

4

汕尾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合格

5

海丰老区精神病医院

合格

主要负责人由“叶一舟”变更为“袁锋”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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