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57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达到校验期的医疗机构开展校验工作,现将校验结果予以公告。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2日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校验结果 |
1 | 汕尾市人民医院 | 汕尾市区海滨大道 | 合格 |
2 | 汕尾泰林医院 |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县道127月池村直界 | 合格 |
3 | 海丰爱顿口腔医院 | 汕尾市海丰县城东镇二环路狮山竹园小区第五栋1至9号 | 合格 |
4 | 海丰养可肾析血液透析所 | 海丰县城东镇东城大道西侧 | 合格 |
5 | 汕尾亮睛工程眼科医院 | 汕尾市城区东涌镇东涌村汕遮公路南侧C2栋 | 合格 |
6 | 汕尾精神康复医院 | 海丰县城东宫地山三环东侧 | 合格 |
7 |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 | 汕尾市红海湾田墘街道瑞园21号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