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汕尾市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

关怀版
网站支持ipv6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 部门要闻 > 通知公告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的医疗机构名单
  • 2020-06-17 12:04
  • 来源: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健康广东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 【字体: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应检尽检,愿检尽检”要求,全力推进复工复产复学,截至6月1日,我市5家医疗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现将全市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的医疗机构(不含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布如下。


       

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检测医疗机构
机构名称机构地址咨询电话备注
汕尾市人民医院汕尾市区海滨大道0660-8326144
13421537838

汕尾逸挥基金医院汕尾市城区康平路0660-3288115
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海丰县海城镇红场路18号0660-6609511

陆丰市第二人民医院

(陆丰甲子人民医院)

陆丰市甲子镇东方村路口13543143300
陆河县人民医院陆河县人民南路97号0660-5514120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卫生健康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