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规范救护车管理,严厉打击“黑救护”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群众生命健康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
本次专项整治范围包括:所有机构登记注册为“救护”类的机动车辆;车辆登记使用性质不是“救护”,但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和医疗照护转运服务(指由医疗机构提供,需要医疗支持但不以急救为目的的患者转运服务)的非法车辆(即“黑救护”)。
为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正确使用“120”急救热线,抵制“黑救护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市内“黑救护”相关线索,现将市、县两级卫健部门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0660-3870188
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局:0660-3366143
海丰县卫生健康局:0660-6694987
陆丰市卫生健康局:0660-8981552
陆河县卫生健康局:0660-5528471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教育与卫生健康局:0660-3438063
华侨管理区教育与卫生健康局:0660-8251960
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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