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5年6-7月核发《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 行政相对人(申请单位)名称 | 许可文书文号 | 广告发布媒体类型 | 许可有效期 |
1 | 大奥中医(综合)诊所 | 粤(N)广【2025】第06-30-14号 | 网络 | 自2025年06月30日至2026年06月29日止 |
2 | 博瑞口腔科诊所 | 粤(N)广【2025】第07-04-15号 | 户外、印刷品、网络 | 自2025年07月04日至2026年07月03日止 |
3 | 汕尾菲悦医疗美容诊所 | 粤(N)广【2025】第07-07-16号 | 户外 | 自2025年07月07日至2026年07月06日止 |
4 | 陆丰健安医院 | 粤(N)广【2025】第07-11-17号 | 户外、印刷品、网络 | 自2025年07月11日至2026年07月10日止 |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