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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等4部门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
  • 2016-04-25 09:57
  • 来源: 市卫计局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 【字体:    

粤卫函〔2016〕440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综治办、公安局、司法局: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综治办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司法厅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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